罗湖区全力推行城中村和老旧社区旅业式管理一站式服务破解出租屋管理难题

今年以来,罗湖区加大建设现代化核心城区和精品城区的步伐,找准辖区发展定位,以在城中村和老旧社区推行旅业式管理为切入点,将全力推行出租屋统一招租集中管理工作作为解放思想、打好“四张牌”中的平安牌和加快“四旧”改造步伐的具体举措,从三月份起正式大力推进,整个工作将在七月底前完成。通过出租屋统一招租集中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效率新提高,确保我区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为创建深圳核心城区提供优质、平安、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作为全区的重点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从以下几方面予以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全区成立推行出租屋统一招租集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组成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招租集中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和监督。推行工作实行街道办负责制,其中在城中村推行统一招租集中管理工作由各股份公司所属的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在老旧社区推行统一招租集中管理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各街道办同时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股份公司董事长(物业公司总经理)列入。
  二是,确立工作步骤,有序分类推进。到今年7月底前,实现城中村住宅类出租屋统一招租覆盖率达100%,出租屋各类管理信息的采集率和准确率分别达到95%以上;到今年年底前,各街道办至少有2-3个老旧社区住宅类出租屋实行统一招租,出租屋各类管理信息的采集率和准确率分别达到95%以上;到2009年底前,实现全区老旧城区住宅类出租屋实行统一招租覆盖率达100%,出租屋各类管理信息的采集率和准确率分别达到95%以上。整个统一招租模式采取全权委托、业主定价委托管理和委托发布招租信息管理等三种模式。
  三是,管理措施到位,检查考核跟进,确保推进工作万无一失。
  第一,要求所有城中村及老旧社区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组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确保基层有抓手。区政府将对全年新组建的城中村服务中心扶持10万元资金,对老旧社区服务中心扶持5万元资金。服务中心必须切实做好流动人口源头梳理工作。利用招租信息发布、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信息采集、居住证申办、房屋中介交易、物业管理等多种业务实行“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把好租住人口入住关。对身份不明、不能提供其他身份证明的人员和单独租住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坚决予以拒租拒住。
  第二,加强租赁市场管理,查处违法租赁行为,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为推行统一招租集中管理打好坚实基础。从现在开始由社区工作站(出租屋综管站)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自建和购置、有合法手续和无合法手续的房屋,开展地毯式普查核对,公安部门建立准确的“丙类”出租屋和“C”类人群档案,实行重点跟踪管理。
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税费征管。按合同实际交易额征收租赁税费;同时切实抓好“三项”责任书签订工作。即:凡城中村出租屋必须逐间逐套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管理责任书》;在今年6月底前在城中村及老旧城区中组织开展一次房屋租赁行政执法集中行动。
抓好出租屋安全隐患源头堵截。各股份公司(物业公司)充分利用值班岗亭入口、保安巡逻、上门物业维护等资源便利,严禁搭建“房中房”、违法建筑、无证装修、“三合一”作坊等各类原材料运入小区,坚决堵住“黑煤气瓶”等各类安全隐患产品用品流入小区;由街道办统一牵头组织社区工作站(出租屋综管站)、股份公司(物业公司)、供水、供电等部门,全面排查出租屋消防和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凡属“房中房”的,坚决实行先停水、电,再行清拆;对“黑网吧”、“黑诊所”、“黑煤气”、“三合一作坊”、“黑中介”、“十元店”、 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窝点以及各类无证非法经营行为,实行先停水、电,再彻底取缔;每季由公安部门负责,社区工作站(出租屋综合站)、股份公司(物业公司)配合,开展城中村及老旧城区出租屋治安整治行动。加大对出租屋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由街道办牵头,城管执法、环卫部门负责监督,股份公司配合,对城中村及老旧城区逐街、逐巷进行“脏、乱、差”检查整治;由街道办牵头负责,区人口和计生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社区工作站(出租屋综管站)、股份公司(物业公司)配合,在各城中村及老旧城区集中开展一次计生隐患清理行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落实责任,加大检查考核奖罚力度,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建立两级督导制度区出租屋统一招租集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专门的督导队伍,对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推行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精干力量对统一招租集中管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并将进展情况按每半月一次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整个工作纳入全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其中,由区安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卫生、建设、质量监督等部门在2008年6月底前对各股份公司在安全隐患整治方面的成效进行考核。

   另外,按照政府管理、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物业介入的原则,为充分调动股份公司、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积极性,做好市场引导和扶持,区政府在推进此项工作的前期,将与股份公司和物业公司签订协议,并投入大量的扶持资金,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奖罚机制,年终进行统一考核奖励。对保质保量完成推进任务的股份公司和物业公司及积极自动纳管的业主分别予以奖励,对任务完成不好、拒不纳管的违法业主的将按照有关协议规定和法规进行扣费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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