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出版物,罚款!
- 来源:扫黄打非
- 时间:2023-01-20 16:56
日前,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胡某某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发行)出版物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作出没收教辅资料、图书共计1175册(套)、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情况下销售出版物。这一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 的规定。
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镇远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查,如实供述违法事实,自行停止违法行为。经严格的证据采集和事实认定,镇远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