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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中村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将翻倍增加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昨日下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前三天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情况。据统计,9月1日至9月3日,全市城管部门共检查垃圾分类点位4037个,发现问题1072处,检查垃圾收运车辆321台次,检查垃圾处理企业61家,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03份。

“目前,市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普遍增强,大部分市民都知道《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的出台实施,对各类垃圾的具体分类投放要求也有一定的了解。”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梁卫坤坦言,通过执法也发现,一些人和单位对于垃圾分类怎么做、法律责任等《条例》的具体条款一知半解,部分小区没有严格落实“集中分类投放”的管理要求,存在分散式“其他垃圾”桶点,分类收集容器缺失、破损情况较多,垃圾投放点环境差、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垃圾分类管理台账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大型商超、集贸市场、商务办公、旅游景点等场所,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类设施不完善,存在混收混运现象。此外,部分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未按要求配备密闭化运输车辆,车身未按要求喷涂分类标志。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表示,下一步,深圳城管部门将聚焦突出问题,在分类投放环节,对全市3500多个住宅小区实施全覆盖检查,同时紧盯问题高发的小区,翻倍增加城中村的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从原来的一个投放点服务700户,改为一个点服务300-400户,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将是执法重点。同时,进一步压实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责任,加强设施管理维护,确保分类设施设备功能完好、摆放合理有序、标志清晰醒目、投放点环境干净整洁,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创造良好条件;在分类收运环节,重点整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未保持密闭、未喷涂分类标志问题,在9月底前确保所有车辆标志明晰、符合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从制度上防止“前端分,末端混”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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