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逾期未报废还继续上路?罗湖交警快速锁定成功查获
- 来源:深圳新闻网
- 时间:2023-10-20 10:36
深圳新闻网2023年10月19日讯(记者 郭含笑 通讯员 王一琳)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一旦上路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为实现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有力打击,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罗湖交警在开展执勤工作时就成功查获一辆逾期未报废的隐患车辆。
10月11日上午8时18分许,罗湖交警在开展执勤巡查工作期间,发现辖区内一辆粤B号牌的小型轿车已达报废标准但仍有行驶轨迹,疑似存在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发现该情况后,交警部门高度重视,一方面迅速组织人员对该车进行进一步调查;另一方面,根据该车出现的活动范围和出行时间,联动执勤警力前往拦截查处。经路面警力的搜索排查,最终在辖区东门中路某小区停车场内成功查获目标车辆。
据悉,该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11年,根据相关规定属于“一年一检”的车辆类型。而经交警部门核查,该车已超过三个周期未进行车辆检验,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属于典型的脱审报废车辆。驾驶员黄胡某在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情况下仍继续驾驶该车上路,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
报废车使用年限长,部件设施老化,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等安全性能大大降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罗湖交警已依法扣留该车并对驾驶员胡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醒:为确保大家路上安全,请广大驾驶员及时通过“交管12123”APP或深圳交警“星级用户”查询自家爱车的年审时间,及时对车辆进行年检,驾驶通过审验的车辆上路,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