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为深圳水库织密水源地保护网

  •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20/12/29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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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家园网讯:违法行为隐蔽性强、随机性高,监管执法涉及部门多、领域广、指挥协同复杂……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如何破解“九龙治水、各管一摊”的难题?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以下简称“罗湖管理局”)给出了答案。

建立协作机制,成立深圳水库保护大联盟

深圳水库是深圳市水资源保护最有代表性的地方之一,是东深供水工程的最后一站,承担了香港70%~80%、深圳50%以上的原水供应,被喻为“深港大水缸”。深圳水库水源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关系到港深两地2000多万居民能否喝上优质的“放心水”。

罗湖管理局执法科科长贺传良介绍,多年来,罗湖管理局坚持狠抓水源保护区环境执法,不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但由于隐蔽性强、随机性高的特点,违法行为还是偶有出现。

此外,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需要涉及的部门多、职能交叉范围大,指挥协同较为复杂,难以形成监管合力。

罗湖管理局局长唐湘良表示,“从过去应对水库违法行为的实践看,监管执法需要动用的人员、装备、物资、专业技能等往往类别多、数量大,而相关职能分散在各部门,条块分割的‘九龙治水’和职能分散的‘各管一摊’现象,导致更难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水资源保护需要凝聚各方合力,织起严密的保护网。经过一年多的酝酿,今年8月,在罗湖管理局推动、罗湖区检察院的牵头下,涉及深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9家单位就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达成一致意见,会签了《关于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深圳水库保护大联盟正式成立。

《意见》确定了各单位既各自尽责履职又互相支持配合、联动互补的工作原则,规定了信息通报制度、联络员制度、协助配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双向案件咨询制度、联合行动制度等系列具体工作机制。

定期深入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摸底排查

会签已完成,机制已建立,那么实战效果如何?

11月13日,在东湖街道牵头下,罗湖管理局、区检察院、粤港供水公司等有关单位的人员80余人集结在深圳水库前,针对水源保护区非法养殖、乱搭建等行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分工明确,联动顺畅。贺传良向记者介绍,东湖街道办事处负责联合执法中违法养殖行为的清理和有关养殖设施的拆除、关闭工作,违法建设、违法搭建的认定及拆除清理工作,以及联合执法中后勤保障工作;罗湖管理局负责对水源保护区内非建成区的违法养殖行为开具法律文书,现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东湖市监所负责对无证经营的农家乐开展相关执法工作;市水源办、粤港供水公司、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参与联合执法工作。东湖派出所负责对执法行动中出现的暴力抗法事件进行处置。

在多部门联动下,此次行动大有收获,清查非法养殖农庄及果园多处,拆除违法搭建多处。

如今,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联动监管执法已进入常态化。据介绍,联动机制建立以来,罗湖区定期深入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摸底排查,建立了水源保护区破坏水环境问题清单。针对巡查梳理的“农家乐非法经营、非法养殖、非法搭建、垃圾堆放和非法种植”5类问题,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逐一进行执法。

持续发力,形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力

事实上,罗湖区水源保护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的探索由来已久。

据唐湘良介绍,2019年,罗湖区正式出台了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将法律、生态环保、规划建设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吸收到公益诉讼队伍中来,弥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信息滞后、专业能力薄弱的现实短板。2020年,会签的正式出台,进一步理顺了职责关系、强化了协调力量。

截至12月4日,罗湖区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全面清理深圳水库内的非法农家乐、乱堆放垃圾、非法养殖、非法种植等,复绿3000余平方米。

如今,这项联动机制已开始发挥效用。在多部门联合努力下,深圳水库水质常年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7条入库支流水质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

唐湘良表示,下一步,罗湖管理局将继续扛起责任,不断健全完善水环境保护联动机制,深化与相关单位的协作互动,整合资源,形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力。通过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优势,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协同效率,有效加大对水库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实现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定责、早整治”的治理目标。

来源:中国环境报 见习记者 胡文婷 编辑 刘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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