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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100天 拟罚款总额1230850元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2月9日讯(记者叶梅曾郅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已实施100天。记者跟随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岭街道执法队来到了位于八卦岭的岭尚时代园小区进行实地回访,看看该小区的垃圾分类整改情况如何。


岭尚时代园共有812户,执法人员在10月9日对该小区进行垃圾分类检查时发现,该小区虽然设置了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但是管理不规范,投放点外围环境比较差,小区租户比例高,住户对垃圾分类的重视程度不高。据执法人员表示,当时对该物业开具了2000元的处罚,这也是园岭街道开具的第一张罚单。


据岭尚时代园物业服务中心项目经理吴声丰介绍,按照《条例》要求,物业加大了对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整治力度,特别强化了对保洁员、督导员的相关业务培训。该小区人口流动比较大,因此物业在电梯厅、空中花园、告示栏都张贴了宣传海报和标语,并不定期开展宣导工作,强化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据了解,该小区每日会产生10桶垃圾,每天下午3-5点有专业垃圾收运公司将垃圾运走,基本做到每日每清。


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介绍,目前,全市3823个小区和1716个城中村实现分类覆盖,共配置1074台分类收运车辆。建成有害垃圾处理点2个、废旧织物处理点10个、废旧家具处理点16个、绿化垃圾处理点21个、玻金塑纸暂存点10个、厨余垃圾(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果蔬垃圾)处理点59个,共118处分类处理设施。


《条例》实施100天新闻通气会现场。

从统计数据看,垃圾分类实现“三增一减”:可回收垃圾中,比如废旧家具、玻璃等回收量相比《条例》执行之前提升了34%;电池、灯管等有害垃圾回收量提升了88%;家庭厨余垃圾、果蔬垃圾、餐厨垃圾回收量提升了123%,特别是家庭厨余垃圾回收量是《条例》执行之前的3.5倍,而其他垃圾回收量则下降了18%。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为8398吨/日,回收利用率达到40.5%,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度工作目标。

为了鼓励全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深圳出台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通过“执法+激励”奖惩并举的措施,为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市、区财政每年各安排补助资金6250万元,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通过激励导向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住宅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现已启动第一轮的评选工作。

今年《条例》实施后,全市城管执法部门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9月1日至12月7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69993人次,检查投放点位、收运车辆、处理企业92645个,立案3918宗,拟罚款总额1230850元,已执行到位821650元,形成了有效震慑。


大家好!我叫罗雪儿,是文明有礼的"罗湖洁士"。从今天起,我和大家一起来了解和参与到"垃圾不落地 罗湖更美丽"活动,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