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特殊儿童社会组织参选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宝能特殊儿童康复关爱基金第三期项目资助的通告
“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宝能特殊儿童康复关爱基金”(以下简称“宝能特殊儿童康复关爱基金”)是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冠名设立的慈善基金,该基金已开展两期项目资助,资助了一批优质特殊儿童慈善项目。为更好地发挥本基金对辖区特殊儿童、特殊儿童组织、特殊儿童行业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罗湖区慈善会将秉持“公开、公平、专业”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接受社会监督。现就第三期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8月7日-8月30日下午5:00
二、申报主体
1.在深圳市罗湖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公益组织(含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团等);
2.在国内其他地区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且在罗湖区有团队或者分支机构的社会公益组织(含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团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须具备所必须的设备、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
2.项目须在罗湖区实施;
3.不接收以直接资助为主要形式的项目;
申报社会组织或其负责人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申报:
1.正在被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2.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及没有提交年度报告的;
3.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4.所申报的项目已获得政府或公益组织全额资助的;
5.其他不符合项目资助条件的情况。
四、项目申报方向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方向
1.儿童救助:为特殊儿童提供心理、就业、社会融入等辅导、服务,帮助特殊儿童获得有效康复治疗、融入社会;
2.师资培养:特殊儿童康复训练专业人才培养等,提升特殊儿童社会组织的师资力量;
3.家长辅导:为特殊儿童家长提供专业知识培训、辅导,提升他们的康复技巧及能力,帮助他们疏导心理障碍,促进家庭和谐;
4.其他与特殊儿童相关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有针对性
目标清晰,定位精,有明确的受益群体,紧紧围绕受益群体需求。
2.项目可操作性
项目实施符合政府政策导向,具有现实性和一定的实施基础,项目具有合理的预算,有清晰计划及可衡量的成效,有风险控制规划及项目管理运营能力。
3.项目可持续性
项目具有潜在的多元化社会资源投入,能够保证项目的持续运营;项目建立清晰的发展目标,注重自身运营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注重社会经营和自我造血。
五、资助标准
第三期项目资助总数不超过10个,总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每个社会组织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单个申报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单个组织2个项目获得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最终资助金额由项目评审小组确定。
六、申报过程
(一)所需资料
1. 项目申报表;
2. 项目计划书(须包括项目开展背景、项目实施方案、预算表等内容);
3. 申报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
将以上文件统一命名为“宝能特殊儿童康复关爱基金+项目名称+组织机构名称”,在申报截止日期(8月30日)前发送至区慈善会邮箱(lh_mzcsh@szlh.gov.cn),相关资料可通过罗湖社区家园网“大爱罗湖”子网页http://www.luoohu.com/dalhw、“罗湖慈善”微信公众号(daailh)或“罗湖区社会组织群”下载。
(二)申报流程
1.资格审核
区慈善会在申报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及其实施的社会组织进行初步尽职调查,核实社会组织的相关信息,并审核申报材料,对递交虚假申请材料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组织取消其申报资格。
2.项目评审会
初定2020年9月召开项目评审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小组,主要围绕项目现实需求、项目可操作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时间、形式、评审规则另行发布。
3.结果公示
初定2020年9月
4.实施阶段
2020年11月起,最长周期为一年
七、其他事项
1.最终获选资助的社会组织,区慈善会与其签订合作协议,资助款项将通过分期拨付至社会组织的专用账户。
2.获选资助的社会组织,须按照协议所附的项目书启动项目,并每季度末向区慈善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财务报告。
3.获选资助的社会组织所开展的项目须以协议所附的项目书为准,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项目内容,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区慈善会,在获得同意后方可执行;在项目实施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终止或撤销的,须书面告知区慈善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或撤销项目,否则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获选资助的社会组织须在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向区慈善会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和项目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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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宝能特殊儿童康复关爱基金第三期项目资助申报表
2.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宝能特殊儿童康复关爱基金第三期项目资助申报书
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
2020年8月7日
( 联系人:刘小姐;电话:0755—25549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