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罗湖区全体出租屋业主的一封信

尊敬的出租屋业主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您是缔造平安和谐罗湖的主人翁,同时也是平安和谐罗湖的受益者!您出租凝结着自己辛勤劳动汗水的房屋,为罗湖外来建设者提供安居、创业、发展的栖身之地,为罗湖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但是,近年来,由于流动人口成份复杂、不良“黑中介”唯利是图、个别业主自身疏于管理等原因,出租屋治安、刑事案件、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次次给出租屋业主的房屋财产、甚至生命安全敲响警钟:2005 4月,黄贝岭村某业主的出租屋被承租人非法转租后,发生四名聋哑人被杀的重大刑案,公安机关除依法从重予以业主经济处罚外,案发出租屋被封停出租一年;20078 月,莲塘西岭下一处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三死一重伤惨剧,业主因此赔偿死伤者家属经济损失45万元;2008227日,南山区某废品仓库发生重大火灾,造成十五死三伤,业主及相关单位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这一桩桩真实而惨痛的悲剧使一些无辜的群众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直接给业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有些业主因管理失责而身陷牢狱!

出租房屋,平安是福。为了使您放心出租、平安出租,构建平安和谐罗湖,区委区政府在总结我区渔民村出租屋管理服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区推行出租屋统一招租集中管理服务,由政府出资扶持集体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公司)成立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为您出租房屋提供多形式的服务:如果您常年在外打拼创业,您可以全权委托服务中心出租管理,由服务中心为您代办房屋出租事宜,并承担出租管理风险,您可坐享租金收入;如果您担心服务中心吃房屋出租差价而影响您的合法收入,您可给定一个价格,委托服务中心代管、代办出租房屋所需的手续,省却您诸多麻烦;如果您有足够的人力精力、良好的房屋安全防范设施,服务中心将免费为您提供发布招租信息服务,助您解决招租之愁。具体事宜请直接与您房屋所在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我们相信:有包括您在内的全区广大出租屋业主的支持与配合,有各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和物业公司提供的优良服务,我们的家园一定会变得更加平安、和谐!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员会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OO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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