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的28万套(间)出租屋将全部由受政府委托的股份公司、物业公司统一招租、集中管理和服务,从而让政府对租住人员信息有一本“明白账”。这项“杀出一条血路”的改革,注定又将浓墨重彩地写入深圳的改革开放史。昨天,罗湖区召开出租屋统一招租集中管理试点经验交流会,决定在前期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这一举措。
具体目标为:今年7月底全面完成31个城中村出租屋统一招租集中管理服务工作,明年上半年全区老旧城区住宅类出租屋统一招租集中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罗湖区委书记刘学强号召全区干部统一思想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抓住创新城市管理的“牛鼻子”
刘学强说,解放思想不能“空对空”,必须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刘学强带领有关干部深入调研后认为,对于罗湖这个老城区而言,抓住出租屋这个“载体”,就抓住了创新城市管理的“牛鼻子”。
3月18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刘玉浦来罗湖调研时,提出“打好‘四张牌’,加快‘四旧改造’,建设现代化‘核心城区’”,为罗湖新一轮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而罗湖区租赁局提供的今年第一季度人口变更信息表明,罗湖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初中以下学历占49%。这与“核心城区”的定位显然极不相称。
如何实现出租屋人口的素质转换?“核心城区”如何彰显价值?罗湖区认为,出租屋管理服务这块“短板”必须补齐。
统一招租力推“三种模式”
借鉴渔民村等试点城中村的经验和模式,罗湖区提出,由城中村及老旧城区住宅类出租屋由业主与集体股份合作公司或物业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根据具体情况推行三种模式。
一是全权委托管理模式。出租屋业主全权委托集体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公司)负责统一发布招租信息、代办出租屋合同登记(备案)等事宜;相应的市场风险和法律责任也同样全部转由集体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公司)依约定代为承担。
二是业主定价委托管理模式。顾名思义,这种模式的出租屋业主自主确定租金价格,独享租金并承担市场风险,而被委托方集体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公司)只依法依约承担主要管理责任。
第三种情况下,被委托方只负责统一发布招租信息,接收或更新出租屋业主通报的租住人员信息;而申办出租屋合同登记(备案)、缴交税费、申报租住人员信息及房屋租赁洽谈等事务,则由出租屋业主自行负责。
实现社区和谐的幸福工程
据了解,包括城中村和老旧城区的住宅类出租屋在内,罗湖共有28万套(间)出租屋,部分存在安全隐患,自行招租势必留下一些安全管理漏洞。
而自推行出租屋统一招租集中管理以来,试点的渔民村的出租率高达100%,租金稳步上涨;章村出租率由70%提高到98%以上,租金上涨16%以上。黄贝村出租率已经达到97%,租金上涨15%~20%。真金白银说明,推进统一招租有切实的必要。
另一方面,在推行统一招租、集中管理服务的过程中,罗湖区政府还不断加大投入,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区的环境会更加和谐,生活会更加美好。
现场探访
章村:“想不安全都难”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此次试点统一招租的清水河街道章村。在这里,每栋楼的大门都装有4个摄像头,全面监控大楼出入口及公共通道。在大门上方,安装了一个报警灯,如果大门没有锁好,或者遭到恶意破坏和暴力冲击等,警灯将发出警报。
入住人员必须通过门禁卡才能进入。门禁卡上的信息十分全面,当他在大门刷卡时,包括姓名、住址、相片等信息,立刻在监控中心显示出来。在楼下公共通道里,还有民兵保安把守。“‘电子眼’、门禁卡、民兵保安,都是24小时‘值班’的”,工作人员说,“想不安全都难”。(记者彭森实习生窦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