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刘书记看看手下部门对金柏丽娱乐城无证违法经营处理的推拖术(柏丽居民)

网名:翠竹执法队    2008-8-7 16:00:00

为了使柏丽花园裙楼二楼超范围经营的夜总会得到依法彻底查处,翠竹街道办事处主动走访翠竹工商所,研究处理方案,确定需由工商部门对其超范围经营行为予以查处。随后,翠竹街道办事处多次向工商部门了解处理进度,以便能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进行查处。

7月24日,翠竹街道执法队街道接到罗湖区“清无”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来的工作交办函确认:“广融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罗湖区贝丽路柏丽花园裙楼201A)超出工商登记核准经营范围,以柏丽堡夜总会的名义擅自从事歌舞娱乐项目经营活动,未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且经责令整改逾期仍不办理变更登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节严重。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于7月22日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现属无照经营”。接函后,翠竹街道执法队于当天立即行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第2条第2款第2项对此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查封了其经营场所,并随之加强了对此处的巡查。7月31日,翠竹执法队巡查时发现该夜总会后门的封条被拆除,立即向派出所报案。据该夜总会管理人员称:由于被查封时部分员工的私人物品也被封在了里面,故员工自行拆除了封条入内取出物品。2008年8月1日,翠竹执法队将该处后门再次贴上封条。

2008年8月4日,该夜总会经营者到翠竹执法队接受调查。执法人员在完善案件的相关法律程序后,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第12条第1款第1项、第2项的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夜总会经营者在接到决定书后缴纳了罚款及违法所得。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接受处罚后,应当及时解除封存、扣留、查封措施。翠竹执法队依法解除了对其经营场所的查封,要求其不得再从事经营活动,而该经营者当场亦承诺不再经营。

关于柏丽花园裙楼二楼夜总会的问题,翠竹街道执法队将继续履行职责,积极跟进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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