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作者:许沪新

新闻媒体天天报导,看病难、看病贵。居民的小病、大病都往大医院跑,造成大医院的教授、主医师天天围着感冒、发烧转。因此,大部分社区卫生院、卫生室、个体诊所业务清淡,也造成了基层医疗资源荒费。你说:大医院看病能不难吗?看病能不贵吗?是社区缺医少药吗?是社区医生处理不了感冒发烧这些小毛病吗?当然非也!

一、问题出在:

1、社区卫生院人才、设备薄弱,这是政府部门的投入不足。

2、个体诊所、卫生室无设备,这是主管部门政策缺陷与“卡脖子”现象。

3、非法行医与无证诊所有增无减,这是卫生监督部门监管不力。

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再加上患者对医疗条件要求的提高,现有的医疗条件已不符合患者所需求的标准,所以导致群众对这些医疗单位产生不满意、不信任、信不过等是主要因素。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主体不够明确,机制不够清晰。即不像民办又不像集体创办。法人是院长,性质是民营,医师队伍随意性大,即使创建成功,也是短期行为,他们创建的健康档案是否真实、有效也值得怀疑。与卫生部的有关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相差甚远。说白了还是变相的个体诊所或卫生室,换汤不换药,形式主义。改变不了医疗问题的现状和困境,到最后还的重新规划、审批、设置,劳命伤财!

三、为了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个很好的载体。关键是:定位要准、力度要大、把关要严、宣传要广。但要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标准来创建,配备群众最需要、最基本的医疗技术与设备,实现规模适宜、技术过硬、设施完善、服务方便、群众满意。只要群众满意了,才能做到“小病不出社区”,不然这是句空话。

四、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1、体制要明确:集体、民营(个体)要区分清楚,不能再“挂羊头买狗肉”(法人是院长,性质是民营)混合一体。要么集体创办,要么民营(个体)创办,只要把好准入关、管理关,集体、民营同样能够搞的好,不要一棍打子打死,预防走老路。(但是我建议社区卫生最好还是集体创办,社区卫生毕竟是政府行为、民心工程,它还要承担公共卫生职能,政府应该是起主导作用,民营(个体)最好还是走诊所或者民营医院、门诊部的路子。)

2、社区医师队伍的建设:尽量利用本地现有卫生院、诊所、卫生室人员,组建一支技术过硬的专职社区医师队伍,并且解决编制问题,给医师队伍一个无后顾之忧的工作保障,确保医师队伍长期、稳定、有效,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卫生服务。

3、转变观念与合理利用当地资源:要树立大社区卫生观念,两头都要“热”。现实生活中,各个社区肯定知道抓好的重要性,但未必知道怎样去为居民创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必要性,这显然是我们的卫生主管部门宣传不到位,只单方面对卫生院、卫生室、个体诊所提出,要如何怎样做好社区卫生的工作和建设!(同志们啊!社区卫生是项民心工程,是项长期性的任务,是需要政府各个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参与,不是某某几个医生就可以做的到啊!)

中央提倡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等等口号!这充分说明“人的生命与健康是最最重要”!所以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要以配套项目来创建社区卫生。逐步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划。充分发挥和利用当地社区集体资源,以宣传办“学校”的方式来宣传办“卫生”。唱好社区卫生是为居民创健康、保平安、奔小康的理念,来灌输、引导社区对社区卫生投入的必要性,为社区卫生服务站争取医疗用房或场所。同时作为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一定要再加大资金的投入,与当地社区一起来加快社区卫生的建设和发展!

4、社区卫生与合作医疗有机结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与合作医疗体系进行有机结合,扩大服务范围,增加医技力量,鼓励群众就近看病。实行优惠政策,减免挂号费,小病也可以酌情报销等等,真正做到小病不出社区,使老百姓确确实实得到方便与实惠。

5、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行医:利用社区卫生一体化的网底,社区医师有义务进行举报非法行医,更有义务宣传与引导好患者正确就医,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大打击无证诊所和非法行医力度,彻底扫除不安全医疗隐患和障碍,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保驾护航!

    6、努力打造社区卫生新形象:实行社区卫生中心和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合并或撤消社区卫生室,组合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人员统一调配、工作统一考核、服务统一标准、药品统一配送、财务统一管理、防保统一安排。把真正的社区卫生体系引入正确轨道上来,重新树立卫生系统新形象。
 
 
观看次数:62    发布时间:2007-12-20 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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