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向市里建议,利用深圳的立法优势,率先全国专门制订有关保护学生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二、 完善交通规划和设施
1. 改善道路规划,以人为本而不是以车为本,在学校路段要以学生为本;
2. 降低学校路段的车流量,限制大型车辆和无关车辆如货车进入学校路段;
3. 在离学校门口稍远的宽敞路段设置接送学生车辆的专用上下客区,避免所有的接送车辆都挤在学校门口上下客;
4. 特别设计学校路段的行人斑马线并随时检查更新,警示司机分外注意行人安全;
5. 所有学校路段都考虑设计学生过马路的安全岛(在马路中间或者两边);
6. 所有学校路段的行人斑马线都配备红绿灯和电子眼。
三、 加强学校路段交通管理
1. 由交警部门、教育部门、道路规划部门、街道办、学生家长代表定期开会检讨学生交通安全问题;
2. 交警部门将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专项工作,并且定期对各学校路段的交通安全情况进行考核;
3. 上学和放学时段必须保证有交警在学校路段值勤,及时疏导交通、处理交通问题;
4. 上学和放学时段由学校组织老师在学校路段值班,教育、引导学生过马路;
5. 交警部门、教育部门、义工联、街道办合作,共同组织热心公益的社区群众(如身体条件好的离退休人士、下岗人员、学生家长),组成保护学生交通安全的护卫组织,在学校附近上路值班。护卫组织可以考虑以义工方式服务,也可以由政府补贴,或者以慈善团体、企业、个人(包括学生家长)自愿方式捐款发放报酬。
6. 将保护学生交通安全纳入新设立的社会工作者(社工)的工作职责范围。
四、 长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1. 教育部门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式教学课程;
2. 学校路段交警定期(每周一次或者每月一次,可以利用早操时间15分钟)给所在学校全体教师和学生作一次交通安全报告;
3. 打造透明政府下的透明交通管理模式----交警部门定期通过媒体公布全市学生交通安全状况,并且在专门栏目上连续发布交通安全教育知识,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学生交通安全问题;
4. 加强对驾驶员的道路法规、行车道德教育,从重处罚学校路段交通违章现象。
5. 全社会的成人,尤其是教师、家长要为学生们做好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榜样,经常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