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与思考
作者:尹先明

深圳特区特殊的人口结构(非户籍人口占总人口85%以上),特殊的收入构成,每月1000---1500元左右的收入人群占主体(占80%以上),决定了深圳特区的消费结构、消费水平必然呈现多元化的特点,这种特点在已是建成区的罗湖表现得更为充分。在大型超市购物的主体人群主要是中等收入阶层,绝大部分打工仔、打工妹是消费不起的,他们的收入水平不允许他们经常到大型超市购物。这就决定了占人口主体的绝大部分打工阶层只能在哪些三无店、街边流动摊挡购买各种蔬菜食物、购买各类衣物和日常用品,这就是那些流动摊挡和三无门店得以生存的市场原因。故“清无”行动虽然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起到了一时之功效,但终究没能达到治本的目的。无论从人本主义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现代城市管理者都不能只是一味地采用堵的办法,更应该注意运用疏堵结合的方法,认真研究如何正确地引导他们,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其进行规范管理,用以满足这部分贫苦百姓的日常生活需求。

清理非法营运更是如此。非法营运为什么屡清不断?原因何在?我们的政府主管部门认真调查研究过没有?如何既适应现代城市管理发展的需要,又能满足占特区人口主体的打工一族的生活需求,并将这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是摆在深圳特区现代城市管理者面前一道现实而又严峻的课题。

为什么会有非法营运?市场需求加利益驱动使然。

深圳蓝牌车非法营运由来已久,主要是利益驱动所致。依法取缔,无可厚非。为何久清不断?资源配置不合理加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所致!

非法营运中巴为何能够夜间在布吉---东门---火车站等线路运行?有其客观的现实原因:

自从2005年特区内取消中巴运营后,公交大巴运营没有及时跟上,特区内的公交大巴大多只开到晚上12点,就停止营运。公交大巴无法满足市场需要和市民出行需求。从而导致晚上12­­---早上5点之间这一时间段,没有公交车,无法满足部分上夜班员工的现实需求。这就给非法营运中巴留下了市场空间,有利可图,从而导致非法营运中巴屡禁不绝。

要从根本上杜绝非法营运中巴的盛行,必须采取治本之策,从治根上下功夫。一是开出夜间1200---早上500从火车站—东门—布吉和火车站---春风路---新秀村等线路的公交大巴,以满足上夜班的打工一族的出行需求。二是在无法满足这一市场需求的情况下,与其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其进行清理,不如花小量人力物力对其进行疏导和规范管理,对确有市场需求的特殊线路允许符合营运要求的中巴车正常运营,进行规范管理,持证上岗,将市场调节和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机结合起来,这才是既适应市场需求又合民意的治本之策。否则,只要有这个市场需求,就必然会有非法运营中巴的存在。我们目前采取的一味堵的方法是不可取的,不仅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虽然能起到一时之功效,但决不是长久之计,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非法营运三轮车和自行车盛行的问题,这也是近一年来随着特区内取消中巴车营运后,为满足市场需求和方便市民出行需要而诞生的新兴行业。主要集中在夜生活丰富和娱乐场所集中的罗湖,尤以南湖、东门、黄贝、桂园四个街道为盛。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过夜生活的人们和在娱乐场所工作和消费的先生、小姐们,他(她)们大都是从晚上1000开始工作到凌晨300或凌晨500下班,而这段时间深圳特区内几乎没有公交车,也很难找到出行方便的中巴车。

2、坐的士太贵,夜晚1200之后的士起价费要16元。

3、适应这部分人群消费需求的简便易行、价廉物美(一般35元,价格只有的士的四分之一)、又相对安全(护送到家门口)的人力三轮车和人力自行车行业就应用而生了。在这种比较优势中,大多数市民尤其是女同志会选择这种价格便宜、出行方便又相对安全的人力自行车和人力三轮车。

4、这是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市场。据初步调查:每天有45万人从事这种消费,每天的营业额大约在4050万元。这就为数千来深圳特区掏金的人们提供了谋生的手段和生财之道。许多自行车营运者,依靠这种简便易行的交通工具,每个月能挣20003000元钱,除了养活自己,还能供养家人,既不需要什么成本(自行车每辆50100元,三轮车每辆250元左右),又不需要任何技能,钱来得快,又轻松,这是许多来特区掏金的农村青年梦寐以求的挣钱方式,响应者云集,可以用络绎不绝来形容。因此,大多数初来特区又没有特长的找工一族,大多愿意从事这一行档。不仅如此,许多居住在罗湖的打工一族包括部分保安,甚至包括有的协管员,他们为了养家糊口,白天上班,晚上也骑着自行车出来拉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从事这一行业的人数越来越多,初步估计2006年大约有70008000人,人员结构也越来越复杂,清理的难度也就越来越大。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时,这些人力三轮车、人力自行车、电动单车来往穿梭于各种机动车之间,险象丛生,危险万状,交通混乱不堪。原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东门见到这种状况后,要求罗湖区委、区政府采取措施进行全面整治是完全正确的,也是非常及时的。任何一个城市管理者、领导者都不愿看到这种交通无序的状况。

随后,在区委刘学强书记、鲁毅区长的指挥下,罗湖打响了全面禁止非法营运专项战役,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有限的警力,南湖、东门、黄贝等街道办几乎是倾全力,加班加点清理非法营运自行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蓝牌车专项行动。自去年九月打响整治非法营运战役以来,上述几个街道办事处的同志从书记主任到普通员工加班加点不计其数,就连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黄金假期,街道办事处每天都安排一名副处级干部带队进行清理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据初步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清理了40000多辆自行车和上万辆三轮车,非法营运中巴和蓝牌车近百辆,可用成绩巨大,战果辉煌来形容。但结果依然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你白天清,他们就晚上出来;你上半夜清,他们下半夜出来;你下半夜清,他们就上半夜出来揽活,跟街道清运人员打起了游击战,弄得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疲于奔命,苦不堪言。造成这种结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行政职责不清,执法主体不明。本来清理非法营运其行政主体和执行主体应当是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只有他们才有查扣和处罚的权利,街道办事处虽有协查的义务,却没有查扣和处罚的权利。可由于行政体制上条块分割等原因,区委区政府管不了交警部门,也管不了运管部门,充其量只能协调。没办法,只好本末倒置,让街道办事处来承担这一任务。可街道办事处既不是清理非法营运的行政主体,也不是执行主体;既没有执法权,又没有处罚权,其结果必然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二是各部门各自为战,配合不力。本来区委、区政府是下了很大决心,区委书记刘学强、区长鲁毅、区委副书记曾节、常务副区长倪泽望、政法委书记王智敏等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强调各部门要全力支持办事处清理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可我们有的职能部门当着领导的面表态最积极,也最坚决;可在实际清理非法营运过程中连一个人影子都找不到。我们收缴的自行车、三轮车一大堆,我们的主管部门要三请四请才能将其拖走。对那些非法经营窝点,我们的行政主管部门既不查封,也不收缴。还有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查扣的这些车辆,主管部门到底放在哪里?又是如何处理的?也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交待。所有这些,无不令清理非法营运行动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是方法不对,只堵不疏,治标不治本。我们现在在清理非法营运过程中采取的往往是驱赶、清理、没收等一味堵的方法,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必然是治标不治本,并且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这些非法营运的自行车和三轮车业主害怕清查,一旦发现有人清查,就骑着车拚命跑,横冲直撞,十分危险。有一天晚上,在南极路与深南大道交界处,一骑自行车载客者,后面搭了位年青女孩,发现执行清查任务的民兵,掉头就跑,与一辆快速驶来的的士相撞,两人严重受伤,好在执行清查任务的民兵当时并未采取行动,否则,办事处就得买单。要是撞死了人,办事处还要承担违法行政的法律责任)。其结果虽然能取得一时之功效,但过后往往加倍回潮。并且容易激化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与辖区居民群众之间的矛盾,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必须采取既满足市场需求和人民群众出行方便的实际需要,同时又符合现代城市管理要求的疏导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治本之策。为此,我向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提出如下两条建议:

一是由市委、市政府出面协调交管部门和公交公司,在布吉---东门---火车站和火车站—春风路—新秀村等线路,尽快开出满足市场需求和利于人们出行方便的夜间1200—早上500之间的中巴或大巴,并对其进行规范管理。这样做好处多多:

1、可以抢占非法营运中巴市场,抑制非法营运中巴的运行,并使其自然淘汰。

2、满足了上夜班的人们的出行需求。

3、为上夜班的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方便的公共交通工具,不仅解决了他们及其家人的后顾之忧,更能体现我们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利民之举。

4、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可以将哪些非法营运的自行车、三轮车、电单车逐一挤出市场、挤出特区。

5、可以大大节省我们的城市管理成本。

二是对现有非法营运的自行车和三轮车业主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并作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可以考虑规划对这部分人中素质相对较高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礼貌服务方面的教育培训之后,允许其在特定的时间段和特定区域内持证上岗,统一着装,规范管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并依法纳税。这样做好处更多:

1、有利于改变目前罗湖夜间机动车道交通秩序被非法营运的自行车和三轮车冲击得混乱不堪的状况,变无序为有序。

2、有利于保障公共道路的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有利于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和城市管理成本。

4、有利于满足过夜生活和上夜班的人们的出行需求。

5、有利于减少街道和社区工作站与辖区居民之间的矛盾和磨擦,同时也有利于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

6、还可开辟新的税源,增加市区两级财政收入。

 

以上是我对当前正在我区开展的清理非法营运专项行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所作的一点思考,斗胆向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言,谨供决策参考。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指教。

 

 
 
观看次数:71    发布时间:2007-12-28 2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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