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但是,当前我们不能不看到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发育程度仍然较低,远不能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社会信用的缺失,已经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增加了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成为市场体系健康成长的重大障碍。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表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任务繁重而紧迫。那么,怎样才能唤回诚信,建设诚信社会呢?
——加强全民的诚信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族的诚信素质。要使国民把讲诚信作为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
——加强信用立法和执法,完善信用监督和管理体系。要通过立法建制,形成使不守信者受罚、守信者受奖的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导向,失信者不仅要受社会舆论谴责,而且要在经济上付出沉重代价。
——构建个人社会信用制度。所谓个人社会信用制度,是指根据居民家庭收入与资产,已发生的借贷与偿还、信用透支、发生不良信用时所受惩罚与诉讼的情况,对个人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后随时记录存档,以便信用的供给方决定是否对其贷款或贷款多少的制度。
——政府工作必须做到“办事有章,言而有信”。党政机关中的国家公务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重点构建企业信用。企业信用是企业的生命和立业之本。要尽快理顺企业的产权关系,尽快建立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
——努力培育企业的诚信文化精神,努力打造一支具有诚信素质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无数事实证明,诚信是企业文化的精髓,是企业家的必备人格素质。
——加强银行信用建设,构筑强健的金融体系。银行信用是我国信用体系的支柱,必须努力建立和完善诚信的金融体系;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增益机制;建立诚信的经营考核体系等。
总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应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每一名罗湖人都要从自身做起,为尽快建立起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