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应继续加大城市管理改革力度,创新城市管理。罗湖要创新机制,形成市、区公安、工商、城管、卫生、环保、文化、劳动监察、安全监察等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合力和效率,建立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善用“香港因素”,学习借鉴其现代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经验,提能提效。 罗湖要全面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创新城市基础管理和服务机制。要把社区物业管理作为政府城市管理、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向基层基础延伸的支撑性平台,创新基层和社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探索股份合作公司体制改革和城中村社区管理机制,提高城中村城市管理效果。 罗湖应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要以推行《工作备忘录》制度为核心,改革干部考核办法,建立起科学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问责制,建立层级清晰的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创新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和运作机制,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建设能效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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