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各地区在推进发展的过程中,要抓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总书记的讲话,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指明了方向。针对当前我国环境、能源和资源的现状,我认为罗湖发展循环经济应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的理念和有关知识,使全社会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识,转变观念,形成共识,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要坚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如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粒粮食,珍惜资源、呵护环境、保护生态等,让循环经济的意识深入人心。
2、建立领导机构。可以成立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和专门机构,各地区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和协调循环经济的发展事务及任务,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纲要及实施要点。
3、制定发展政策。应制定有效引导罗湖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政策,各地区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要靠政策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绝不能一般性的号召,如果只是纸上谈兵,循环经济很难取得突破性的发展。
4、调整考核内容。过去,我们通常用GDP增长的方法来考核领导干部的政绩,但这种考核方法不全面。今后应将经济增长及社会发展、环境保护放在一起综合考评,也就是将“绿色GDP”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政绩和业绩的重要内容,使领导干部逐步树立正确的绩效观。
5、严格审批制度。各地在审批经济发展项目时,应严格限制污染重、耗能高的项目。要将不符合循环经济要求和发展条件的项目,一律拒之门外。
6、加强监督检查。聘请责任心强,关心、关注、关爱循环经济发展的各界人士作为资源、能源、生态、环境的监督员,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和检查,促进循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总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提高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认识,努力实现罗湖经济、政治、文化和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