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作任重道远,罗湖要努力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作中,大胆实践,努力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具有质检特色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的成功经验。
一、加快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和信用体系的建设步伐。
对各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摸底建档、摸清底细、实施动态监管、分类指导。对技术设备较全、食品卫生条件较好、质量较为稳定的企业进行帮扶,促其上规模、上档次、创名优,对生产设备落后、工艺简陋、卫生状况不佳及日常监督中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做到勤抓勤管。通过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逐步建立食品信用体系的运行机制。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切实提高罗湖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水平。
开展罗湖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建立企业档案。依法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
三、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增强质量责任意识。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开展以《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市场准入制度以及质量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通过加强培训教育,使企业切实增强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必须生产质量合格产品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其明确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加强监管惩戒力度,促使企业落实第一责任。加强对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使责任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实行加严检验,对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企业严格停产整顿。对存在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故意制假行业的企业,一律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