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如何关爱农民工
作者:马丕轩

一、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形式,加大全社会关心、爱护农民工的宣传,倡导大家树立农民工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关爱农民工、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市民观念。我们在政策上、人格上、生活上不得歧视农民工,要把农民工当成是深圳社会中的成员,同是罗湖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成员。同时我们也帮助农民工树立自信、自强的理念,鼓励引导他们积极融入深圳社会。

二、加强农民工维权。

1、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基础,抓好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尤其是工资待遇集体协商工作。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工会、劳动部门三方通过平等协商以集体合同形式保障职工的安全卫生权、工资报酬权、劳动就业权、公民自由权,维护和谐的劳资关系和劳动关系。

2、在劳动维权中,要平衡协调好用人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使两者统一起来。在劳动保障部门维权过程中, 要主动与工商、工会、卫生、安监及其他党政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倾听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意愿与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化解矛盾,化解冲突,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保持稳定和谐。

3、在劳动维权中,劳动保障部门要走动式管理与服务。劳动保障部门维权实质上是劳动行政执法,是一种服务与管理的双重职能。劳动保障部门要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劳动争议的现场实地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劳动侵权事实和行为依法现场处理,既可以及时、公正的化解矛盾冲突,又可以起到教育职工群众、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的作用。

4、抓好个案的处理,借助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介入劳动维权。对一些有影响的、有基础的、有代表性的、有倾向性的劳动侵权案件进行快速处理,一抓到底,借助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宣传报道,让侵权行为受到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社会舆论的惩罚。

5、作为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其他劳动政策、行政法规。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知道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让更多的职工知道怎样通过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维权、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保障自己的劳动权益。

6、在一定规模的企业成立工会组织。工会是农民工集体权益的保障组织,如果女工比较集中的企业还可以成立女职工委员会。

三、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农民工的技能提高了,他们在劳务市场上的竞争力和价值自然就高了。我们可以组织行业职工技能大赛等形式提高他们立足岗位练技术、钻业务的热情。可以组织行业性技师、培训师“送技术”上企业、上工地服务,就近方便农民工接受技能培训。

四、解决农民工在医保、社保、子女上学等方面的问题。在子女上学方面,各公立学校要有一定比例的学位留给农民工子女,还有鼓励引导私人办学、企业办学,在农民工集中的地方设立农民工子女学校,政府部门给予支助。

五、政府出一点、社会募捐一点,设立罗湖区农民工创业基金和罗湖区农民工重大伤残救扶基金。鼓励农民工自信、自强不息,自主创业。当农民工遇到了重大的伤残或疾病时,农民工重大伤残基金可以帮助他和他家庭。

 

 
 
观看次数:168    发布时间:2007-12-4 16: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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