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培养诚信纳税的意识
我们城市中的老一辈或许都记忆犹新:长期以来,人们依法纳税的意识比较淡薄。一是旧社会统治阶级以苛捐杂税为手段,对劳动人民横征暴敛,使不少人对税收产生了偏见和厌恶,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二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制结构、收入分配形式的单一性使税收的功能受到限制。政府曾经大力宣传“非税论”,甚至到了1975年修改宪法时,还将“公民有纳税义务”的条款取消。“无捐无税”一度成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这方面的影响至今尚未完全消除。
要使人们转变观念,提高诚信纳税的认识,我想一是要加强教育和宣传,从小学生、中学生的思想品德课和政治课教育开始,从小灌输公民依法诚信纳税的思想,强化纳税光荣的意识。同时,要采取人们易于接受的形式,加强具有说服力、亲和力的宣传,转变人们的观念,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和社会风尚。二是要转换角色,改变纳税人与纳税人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变二者为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通过征税机构征税人的优质服务,消除两者间的对立情绪,树立征税人与纳税人都是为国家服务的社会风气。
切实加强依法诚信纳税的制度建设
公民自觉守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权益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法律不健全,制度有漏洞,坏人就会乘机横行,好人也无法充分做好事,因此必须加强税收征管各个环节的法制建设。
第一,要逐步消除现行税制中的不合理成分,对不同类型的经济主体,包括法人的自然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及个人私营企业,在税种设计、税率确定、征缴程序、会计推测等诸多方面建立起科学的制度和合理的标准,完善适合我国现阶段经济水平的税收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平税负。
第二,要建立系统的、便利的税收征缴系统,强化税收征管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收征管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建设,大力发展税务代理等中介服务,方便纳税人。
第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企业诚信系统和个人信用记录。采取对诚信纳税人进行鼓励,对不诚信纳税人进行严厉约束和惩罚的措施。
第四,要科学理财,加强各个环节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财政损失和人为的铺张浪费,增强纳税人对政府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