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途径。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是党的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就新时期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保障工作中的就业方面,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看法:
一、围绕经济发展不断扩大就业规模
促进就业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尤其作为深圳市罗湖区,就业更是焕发其活力与生机的关键因素。针对罗湖区特点,建议围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大力开发适合失业人员就业岗位,重点在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共服务、社区事务协管等领域,同时多开发文化体育、社区商业和居民生活服务业等就业岗位,不断扩大就业规模。
促进就业政策应更灵活一些,建议继续贯彻落实小额贷款、弹性就业、自谋职业、公益性组织、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促进就业政策,促进失业人员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安置就业,扶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结合深圳实际,应进一步推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
二、做好特殊群体的就业工作
建立对就业困难人员的长效帮扶机制。将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扩大到享受低保待遇、残疾及失业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围绕区域建设和功能定位、大运会、人口老龄化等对社区建设的要求,大力开发适宜就业困难失业人员特点的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依托相关政策与部门,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一对一”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这其中,尤其应当加强残疾人技能培训。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培养一批残疾人技术能手。完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建设并积极发挥其作用,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完善落实残疾人就业有关优惠政策,稳定和发展残疾人按摩事业,积极探索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新路,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自愿组织他们在社区就业,支持不能进入竞争性企业的残疾人从事职业康复劳动,如盲人按摩等行业。
三、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完善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应遵循“政府主导、依托学校企业、发挥行业作用、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原则,建议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龙头、以各类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基础、以企业员工技能培训为补充,建成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为劳动者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服务体系。
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素质就业工程。以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为目标,实现在职职工、新生劳动力的稳定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对就业困难群体,建立技能援助制度。建议出台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失业人员参加第三产业类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劳动者的创业意识教育。建议树立“罗湖区大培训”概念,以创业培训为龙头,加强综合性再就业培训基地建设,运用好再就业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培训。
建议加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落实力度。全方位大力弘扬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加快培育技术技能带头人,拧探索设立首席职位的经验与做法,完善选拔机制。同时建议完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推行“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构建技能人才奖励体系,以此调动人们爱岗敬业、钻研技术和自觉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四、强化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市场就业水平
应进一步落实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再就业援助制度,完全掌控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建议对在罗湖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外来劳动力和城镇劳动力实行统一的录用备案、就业登记和劳动合同管理,改善农民工的待遇,加强对来深圳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并,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就业服务的科技含量。 建议加强职业介绍机构管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发展,并鼓励各社会层面在信息、经验、业务等方面广泛开展职业介绍交流与合作,以促进各类职业机构共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