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城区“拾荒族”的管理建议
作者:许玉法

近年来,随着深圳城市的发展,罗湖区外来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拾荒者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明显扩大,逐渐成为城区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与罗湖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巨大的反差,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区、文明城区极不相称。简单的禁止或放任不管,只会使拾荒者队伍呈现出一种无序蔓延的状态,无论是在保护市政设施还是维护市民的财产安全来讲,对拾荒者们加强规范管理和教育引导都很有必要。为此建议:

   首先,对拾荒者进行调查摸底,考虑到拾荒者不喜欢约束,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拾荒者把拾荒也作为一种职业来认真看待。建立拾荒登记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登记,同时对城区拾荒者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着装、统一拾荒工具、统一佩证(编上号码),考虑到拾荒者经济困窘,着装、工具、证件均为免费提供。在此基础上不准无证件的人捡垃圾。

    其次,每年区政府拿出一部分经费用于对拾荒族的管理,对拾荒者经常性地开展培训,加强教育和引导。教育他们要规范拾荒,在捡拾、收集、运输、加工垃圾过程中造成的二次污染,要做好拾荒后的保洁工作。

    第三,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要特别加强对废旧物资流动收购业的整顿和管理,将拾荒者“收编”,要求他们规范收购,对不明来源的废旧物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有效遏制偷盗等行为。同时拒收未进行统一管理的拾荒族捡的垃圾,使他们也加入到规范捡拾垃圾的行列。并严格规定收购人员不准随处焚烧分解物资、污染环境等等,如能管理到位,监管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对预防拾荒者扰民、防止市政设施被盗等方面大有裨益。

    第四,对规模较大、居住比较集中的拾荒族,由政府有关部门筹资暂时建造一些稍微简易的房子或对一些环境极其恶劣的窝棚进行改造,让他们统一居住,提供最最基本的生活设施,改善拾荒族的居住条件,象征性收取租住费,并对拾荒者进行统一管理,不仅从根源上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同时也体现了政府的人文关怀。

 
 
观看次数:65    发布时间:2007-12-20 10: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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