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 废品回收一直是困扰罗湖城区管理和群众生活的难题。“破烂王” 一方面为居民家中的废品处理带来了方便,另一方面常常扰民且影响城市形象,收购行为和价格也不规范,有的还参与偷盗居民财产和市政设施,使市民缺乏安全感,对环境卫生、交通和居民的休息造成了不利影响。如何对待废品回收,实际上是如何对待再生资源的问题。回收废品利用再生资源,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社会离不开回收废品,废品回收要发展,管理工作要加强。为此建议做好这几项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回收废品利用再生资源利国利民,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大家要理解这项工作,自觉为此提供方便。 二、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规定 从事再生资源流动回收的,应当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在居民区内21时至次日7时不得从事再生资源收购、装卸活动。流动收购的个体工商户不得在主干路的人行道上停车收购。
三、给予政策扶持。回收废品利用再生资源,是一项长线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从政策上给予扶持,特别要在财政税务上帮助。(一)是政府应大力扶助支持成立类似家政服务公司、废品回收网站等中介服务组织及行业协会组织,并重点吸纳外地流动人口及城市失业低收入人群,集中有序管理,统一服装、统一标识、统一标准,变流动收购为预约上门收购;(二)是搭建社区内废品爱心捐赠回收服务平台,接受居民电话预约,随时派人上门收集,出售所得除扣除必要支出,余款纳入扶贫救济款项,既方便了居民处理各类废品,还强化了市民节约资源、爱心奉献的意识。(三)是利用开阔的背街背巷或闲置场地开办假日废旧物品交易市场(类似国外的“跳蚤市场”),既可以使居民家中的闲置品变废为宝,又有效减少了废品量。 四、规范回收网点及环境秩序。废品回收属经营性。回收点应由工商部门注册发证,无证者不能经营。回收点的设置和经营要严格落实“七统一”的要求,做到规范、卫生、文明。新建小区要设“绿色小屋”,作为废品回收点;回收点要离居民集中区远些,对群众反映大的回收点要进行调整,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同时,对回收网点及车辆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城管、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动执法,保障这一机制正常运作。城管执法人员巡回检查辖区的大街小巷,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废品收购行为,在保护可再生资源回收“正规军”正常经营的同时,优化交通环境秩序、提升城市文明档次。 五、提供交通方便。现在,居民对废品回收最大的意见是夜间扰民。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办法是,把夜间运输改为白天。废品运输与垃圾运输同等待遇,交管部门要提供方便,允许废品车白天在市区通行。回收部门要统一运输车辆,改一般货车为封闭货车,保证废品运输安全、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