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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酒休息一小时就能开车?结果引发事故

  •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罗湖大队
  • 时间:2026-02-26 11:31

罗湖家园网讯:近日,一男子因醉酒驾车,酿成一场三车事故,导致三辆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当天上午,杨某驾驶粤K****8号小轿车在清平高速北往南方向行驶至红岗西村路段时,该车车头与前方由高某驾驶的粤BA****6号小轿车车尾发生碰撞后,导致粤BA****6号小轿车车头又与前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车尾发生碰撞,造成三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发现驾驶人杨某浑身酒气,于是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该案件进一步处理中。

原来,当天凌晨杨某与朋友在宝安区一家大排档吃饭期间喝了6瓶啤酒。杨某自认为喝得不多,又休息了一小时,酒精应该消化得差不多就没请代驾,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罗湖区,殊不知就引发了事故。

什么是“隔餐酒、隔夜酒”?

“隔餐酒”“隔夜酒”,是指驾驶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如果酒精尚未完全从体内排出,驾驶员的精神状态仍会受到影响,此时驾驶依然存在危险。

罗湖交警温馨提示:春节假期虽已画上句号,但许多市民仍沉浸在节日氛围中,聚餐饮酒活动较多,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罗湖大队 通讯员 李晓萍 编辑 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