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执法案例:严打非法出版!某公司借“饭圈”销售不良写真被查没
- 来源:深圳扫黄打非
- 时间:2025-05-26 15:43
“护苗”专项行动是“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纯净、安全的文化成长环境。“广东扫黄打非”微信公众号将定期分享“护苗”执法的真实案例,通过案例学法、案例警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护苗”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让每一株“幼苗”都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案情简介
近年来,定位为追星平台的某网络自营平台悄然兴起,其中充斥着的“饭圈”文化在未成年人中有一定的影响力。某平台通过销售明星写真集等明星周边产品吸引大量未成年人购买并牟利,其中不少写真集包含不良内容。该平台将吸睛图片文字作为首页内容,诱导用户点击及进一步消费。
2021年10月18日,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反映某公司通过自营平台销售无出版单位的明星写真集,涉嫌销售非法出版物。
处罚结果
2021年10月20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执法部门对某公司库房及发货地点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发现涉嫌非法出版物共1359册,违法经营额为93705.5元,违法所得为49038.99元。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图书进行扣押,并提取库存数量、汇总表等相关证据材料。
经查,该公司已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商品推广业务,未取得《图书出版许可证》;涉案图书系该公司擅自出版并通过自营平台销售,经鉴定为非法出版物。
2021年12月17日,执法部门对该单位依法作出没收全部非法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例启示
本案的查处,一方面能够敦促监管单位加强网上新业态新领域的巡查,规范网络销售平台出版、发行等行为;另一方面能够治理“饭圈”乱象,为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建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政策法规
涉案公司对涉案出版物进行组稿、编辑、校对和排版,并委托印刷厂进行印刷,上述行为应认定为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该公司通过自营网络平台对外销售涉案出版物的行为,应认定为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该公司在未取得《图书出版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涉案出版物的出版业务,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涉案图书为非法出版物,该公司进行非法出版物销售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