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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打水漂!“黄牛票”的诈骗陷阱

  • 来源:深圳新闻网
  • 时间:2025-05-12 17:02

罗湖家园网讯:近日,罗湖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热门综艺“内部票”引发的合同诈骗案件。案件中,李某以代购热门综艺内部入场券为由,骗取王某及好友50余万元购票款,大部分款项被其挥霍,最终李某获刑三年九个月。这一案例再次为广大消费者敲响警钟,在购买演出门票时需警惕“黄牛”及所谓“特殊渠道”的诈骗风险。

2021年4月,在一档电视热门综艺的录制现场,王某结识了李某,交谈中,李某向王某宣称自己拥有渠道,能够代购该热门综艺的内部入场券。对于一直苦于无法抢到内部入场券的王某而言,这无疑是个好消息,王某迅速联络了三十多个好友,大家一起凑钱与李某达成了门票代购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票款、内部入场券交付时间以及违约责任,随后,王某按照约定将50余万元购票款交付给李某。

但直至热门综艺活动录制结束前,李某一直以活动延迟等各种理由推脱,告知王某无法交付热门综艺内部入场券。热门综艺录制结束后,李某也仅向王某退款2780元。王某意识到情况不对,果断选择报警。随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调查发现,李某竟将王某支付的50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考虑到李某具有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对其酌定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王某未获赔偿的损失。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随着文化娱乐产业的蓬勃发展,热门演唱会、表演以及热门综艺常常出现“一票难求”的局面。一些“黄牛”瞅准商机,利用粉丝对门票的强烈渴求心理,倒卖演出票以牟取利益。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使得部分消费者成为假“黄牛”的诈骗目标。

罗湖区法院的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票时务必保持警惕,选择正规渠道购票,切勿轻信“黄牛”的花言巧语,尤其要对“内部人员”“特殊渠道”等说辞保持高度怀疑。当遇到所谓的“票务代理”私信时,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要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以免陷入诈骗陷阱。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第一时间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情形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等虚假证明作担保、无实际履行能力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财物后逃匿以及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等。此次李某的行为便属于该法条中规定的诈骗情形。

在娱乐消费市场日益繁荣的当下,消费者在追求心仪演出体验的同时,更要筑牢防范诈骗的“防火墙”,避免因贪图便利或轻信他人而遭受财产损失。

来源:深圳新闻网 记者 邱婕 通讯员 曾令省 郑裕虹 编辑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