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执法案例警示:严查游戏App,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来源:深圳扫黄打非
- 时间:2025-03-07 11:14
“护苗”专项行动是“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纯净、安全的文化成长环境。通过定期分享“护苗”执法的真实案例,进行案例学法、案例警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护苗”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让每一株“幼苗”都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案情简介
小学四年级学生小琪盼望的暑假总算到来了。有一天,小琪在家想放松一下,于是打开电脑,准备找一些游戏玩。他在百度上搜索“好玩的游戏”发现了“游戏年代”网站,进入该网站,呈现在小琪面前的是大量游戏作品,有“精品合集”“PC 游戏”“PS4 游戏”“NS 游戏”“VR 游戏”“3DS”游戏”等40多个游戏分类模块入口,十分吸引人。经过一番浏览,一款名为“情望2”的游戏引起了小琪的注意。依据系统提示,小琪交纳了一年期80元会员费后,完成了该游戏的下载。小琪打开这款游戏玩过了三关之后,画面出现了十几张少女的图片,随机点击一张图片即出现一段淫秽色情视频。2021年1月,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网络巡查时发现,本地的“游戏年代”网站向公众提供3万多个国内外游戏下载服务,用户只需交纳80—90元,即可享有1年或永久的下载权限。该网站提供的部分游戏涉嫌含有淫秽色情内容。
处罚结果
2021年1月12日,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游戏年代”网站开展远程勘验。执法人员注册该网站会员,下载多款游戏作品,发现所有下载的游戏均可正常运行,其中2款游戏含有淫秽色情视频。
经核查发现,涉案网站由某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办,其法定代表人为孙某;用户只需交80—90元就可以成为网站会员,网站会员可在会员期内任意下载该网站上的游戏作品,部分游戏含有淫秽色情内容。该网站传播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游戏作品的行为涉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6月7日,某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某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660元、罚款10069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某开发区人民法院以孙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电脑4台、手机1部。
案例启示
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时代背景下,游戏已经成为人们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普遍娱乐方式。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本案中文化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实现对“游戏年代”网站传播淫秽物品刑事犯罪行为的全面查处,降低了淫秽色情等不良元素毒害未成年人身心的风险。新时代的年轻人要自觉抵制传播违禁内容的行为和产品;信息科技公司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需取得相应授权和网络经营许可,建立和完善自查制度,绝不可知法犯法;文化执法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克服异地、多元素合一等网络办案难点问题,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增强民众的守法意识。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八十条第二款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
来源 |广东扫黄打非
编辑 | 小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