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宗扬尘领域生态损害赔偿协议签约
绿色,是罗湖的生态底色,也是罗湖发展的名片。近日,全省首宗扬尘领域生态损害赔偿协议在罗湖签订,开创扬尘污染赔偿先河。
今年二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罗湖区某建筑项目施工工地存在降尘设施未开启、车行道冲洗保洁不到位、裸土未覆盖扬尘网等不合规行为,经过多次约谈,施工方仍未整改,持续造成一定程度的大气污染。随后,罗湖管理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和损害评估。
王越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规划所负责人:
我们是严格遵循了国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充分结合了我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的要求,然后充分全面考虑了人员、设备、材料、电耗、水耗等治理成本,做到应赔尽赔。
依据鉴定意见,这家施工单位与罗湖管理局签订了近两万元的扬尘污染损害赔偿协议。记者了解到,通过个案落实扬尘污染大气的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方式,是广东省的首次尝试,为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系统化、规范化提供了可借鉴样板。
陈洪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 副局长:
(今年,我们)在大气治理,在工地扬尘上探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际上就是把大气治理跟罗湖紧密结合,也为其他各个区提供了示范引领的作用。
扬尘治理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民生工程。近三年来,罗湖管理局在生态环境污染方面从严监管,对辖区内两万多家企业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出动五万余人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四百多宗,处罚金额共计一千一百多万元。
陈洪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 副局长:
工地的扬尘治理实际上设计到住建、水务、交通方法面面都有。(所以,我们接下来的话)可能会更多地加强多部门的联合监管。
郭瑞霞 深圳市人大代表:
(后续,我们也会对)环境损害相关制度的制定进行监督,使其制法能够及时有效、严格落实,减少环境损害行为的发生,(并让)环境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推动公众更多的参与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