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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店被曝,涉案金额高达1570 余万元!真相是......

  • 来源:深圳扫黄打非
  • 时间:2024-05-07 18:00

2020年11月,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到了“12318”电话举报后,联系举报人将其从网店购买的包裹邮寄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经相关出版社核实,该网店销售的图书是侵权复制品。

执法部门立即组织2名执法人员对该网店的经营资质、销售的商品等情况进行远程勘验,发现该网店销售的91种商品均为中小学教科书,仅九年级下册语文这一个品种的销量就达10万余册。

随后,执法部门在电商平台调取了该网店全部的销售记录,包括销售商品名称、销售金额、快递单号、发货地等关键信息。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立即将该案件线索通报至该市公安机关,并与公安机关共同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专案组,继续调查本案。经专案组研判,本案调查主要将仓储发货、网店资金流水和电子商务运营地点作为切入点,寻找突破口。

经查,2020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该网店租用民房作为仓储点,主要通过两家快递公司进行发货,日发货量可达5000单,2020年12月中旬以后,该发货地点已经转移。该网店发货地点频繁转移,涉及多个省市地,仓储发货、运营地点难以查明。

2021年1月20日,专家组再赴电商平台调取该公司网店全部销售记录及资金账户,进而确定违法经营额,掌握该公司银行账户资金流向,锁定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通过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审讯,查清犯罪事实。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2021年2月至4月,专案组赴多地开展抓捕和取证工作。本轮抓捕行动抓获了经营该网店的代某、陈某以及利用印刷企业工作人员身份印刷盗版教科书的孙某。专案组在来到某地的快递公司开展调查时,接收了该网店的109件快递退货件,该退货件为盗版中小学教科书,共计34种293册,专案组取得了本案的关键物证。

最终,该网店提供批发盗版教科书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于2021年4月主动投案自首。2021年7月,在逃犯罪嫌疑人丁某落网。

经第三方对该网店的销售记录的审计,该网店销售盗版教科书174万余册,违法经营额为1570余万元。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该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5 名被告人2年6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处罚金180万元,共没收违法所得113万余元。

欲知案件要点,且看下文分解:

合规要点

本案是一起对印制、批发以及网络销售盗版教科书的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的典型案件。

一、法律适用适当

该团伙中被告人孙某印刷盗版图书的行为,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行为。其他4名被告人批发、销售盗版图书的行为,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第一款“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的规定,本案中5名被告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二、证据来源合法

在本案中,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交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取得的远程勘验笔录、截屏证据,调取的网店销售电子数据等经审查质证可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证明该公司通过其网店向全国销售各类盗版教科书1744242册,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5700479.67元。

三、关于著作权归属认定

本案前期调查获得了出版社的鉴定意见:该书在印刷质量、封面工艺、用纸质量、装订工艺、版权页标识等诸多方面与正版图书有较大差异,不属于该出版社重印或经销的出版物。本案后期文化执法部门联系出版社,通过该出版社联系到了相关著作权人——教科书编写组,取得了本案团伙复制、发行盗版教科书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证据。

四、关于已销售的图书定性

在本案中,由于犯罪团伙频繁转移仓储、该网店被平台下架等原因,专案组始终无法查实该团伙的仓储位置。从该网店销售记录可以看出,该网店已销售的中小学教科书达174万余册。在无法将这些已销售的图书作为物证的前提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有证据证明涉案图书为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且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不能提供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据材料的,可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法规证据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二百一十七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案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条

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

案件启示

该案犯罪团伙向全国发行174万余册中小学教科书,既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公共利益;又严重冲击了我国中小学教科书征订、发行的正常秩序,助长了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超纲教学”“强化应试”的行为,加重了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

该案由全国“扫黄打非”办、文旅部、公安部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自2020年11月受理举报到2021年11月开庭审理,办案过程跨三省多地,案情曲折,线索一度中断。经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在多地各部门的协助下,最终实现了对复制、发行盗版教科书的全链条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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