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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专项资金的公示

根据省、市关于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精神及《罗湖区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罗湖区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款项由我会接收,区对口办负责统筹使用。截至2023年12月25日,罗湖区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实际募集资金共计190.44万元,除各类定向捐赠及已拨付资金外,剩余可供区对口办分配的非定向资金为117.91万元。

根据区对口办来文要求,本次拨付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募集非定向资金共15万元到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和西林县,其中10万元用于支持隆林各族自治县罗湖小学篮球场建设项目, 5万元用于支持西林县罗湖阳光幼儿园采购活动器材项目。

现将款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即2024年1月2日至1月4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反映。如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即将10万元转至隆林各族自治县慈善总会账户(开户名:隆林各族自治县慈善总会;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隆林新兴分理处;银行账户:20619601040005850),5万元转至西林县慈善会账户(开户名:西林县慈善会;开户银行:桂林银行百色西林支行;银行账户:660000018286500015)。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5-25543306)



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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