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好一线“监督哨”,筑牢基层“安全坝”! ——东湖街道大望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开展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 来源:东湖街道办事处
- 时间:2022-11-21 14: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然而,东湖街道大望社区存在较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现象,安全隐患突出。为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交通安全工作中的“示范员”“监督员”“宣传员”作用,11月21日下午,东湖街道大望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开展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罗湖区人大代表、东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谢统敏,罗湖区人大代表陈志芳、高桂秀、李蔚明、荣发齐、李卫东、黄文华、朱晖、龚江伟、赵志超,东湖街道应急管理办、东湖交警中队、大望社区工作站、大望学校、华英学校、学校家委会、湖南攸县妇女联合会相关负责同志,居民代表、义工代表参加了活动。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前,罗湖区人大代表、东湖街道大望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站长陈志芳在大望社区工作站5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陈志芳代表总结了近年来东湖团人大代表在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中的履职情况,强调了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规范、电动自行车未办理相关登记等安全隐患,认为电动自行车的合规驾驶关乎市民的安全、城市的文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迫在眉睫。
东湖街道应急管理办、东湖交警中队、大望社区工作站相关负责同志逐一汇报了电动自行车驾驶、充电、上牌等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上牌点的设置情况,希望学校和家委会进一步加强关于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普法和宣传工作,多方共同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谢统敏主任对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表达感谢,对近年来相关部门在推动交通安全整治方面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他指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他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交警、学校、家长要加强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树牢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重点查处城中村的违规充电行为和主干道的违章驾驶行为,有效预防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力度,通过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讲文明、守规矩、遵法纪,以“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方式,不断提升全民文明素质,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会议结束后,20余名与会人员被分为三组,分别前往大望社区主干道,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超员超载、不戴安全头盔、车辆未上牌等行为进行严查,对违法人员进行劝诫教育,督促其立即整改。正在大望社区开展工作的罗湖区副区长詹辉、东湖街道党工委委员杨晓明也参与到整治行动之中。据统计,本次整治行动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1000余份,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约700人次,查处违法驾驶行为约50起,切实提升了大望社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