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笋岗街道社区基金救助款的公示
为发挥社区慈善基金帮助解决辖区困难群众救急救困的社会作用,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笋岗街道社区基金章程》相关规定,2022年1月20日,笋岗街道社区基金管委会第一届第3次会议审议并同意从该基金中支付救助款,用于资助辖区居民肠癌患者卢先生,帮助其完成治疗,救助金额为1万元。
现将款项进行公示,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考虑到患者在ICU病房情况紧急,我会决定开辟绿色通道,在发布公示后,即将该笔款项转账至卢先生指定账户。
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