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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活动代罚”—— 垃圾分类主题普法

 为更好地向物业小区传递《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不分类不收运”“以活动代罚”的法治精神;借助执法队、社会监督员、物业讲师等社会多方力量,在街道、社区内形成爱护环境、厉行分类的清新风气,4月29日,招商街道执法队、市(区)社会监督员和物业志愿讲师代表在街道小区内开展了垃圾分类联合执法行动。行动结束后,执法队成员联合物业开展了南山区首次以《条例》中“以活动代罚”为主题的普法宣传。

29日上午,由街道执法队执法员、物业志愿讲师和社会监督员组成,共17人的联合执法队前往招商街道小区,对小区内的垃圾分类投放点硬件设施、分类投放参与和督导情况开展重点走访巡查,对小区存在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情况开具整改通知单。

随后,联合执法队成员还走进居民楼,向小区居民派发宣传折页,介绍《条例》中新引入的“以活动代罚”新规。据悉,对于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除了罚款之外,还有“以工代罚”选项:即没有严重违法情节的个人,可申请参加市、区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场馆组织的垃圾分类培训,以及参加住宅区的定时定点垃圾分类督导等活动,抵免罚款。

经过联合执法队对“以活动代罚”处罚规定的宣传,不少居民表示今后会更加主动配合小区内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为了打造一个更为宜居的家园,今后也会认真做好家庭的垃圾分类,身体力行带动身边人一起加入分类行动当中。(晶报记者 严佳颖 通讯员 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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