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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套路贷”涉黑团伙被端,这些套路不得不防

  • 来源:大洋网    2020/11/27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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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借款人无力偿还,依然哄骗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而后用尽各种手段“催收”,这样的“套路贷”害人不浅。近日,荔湾区公布一例“套路贷”涉黑案。

据了解,2018年,荔湾区打掉张镇源、罗嘉盛为首“套路贷”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下简称214专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攫取非法财富,在日常运作中,由该组织头目张镇源以其注册的“金庆公司”为幌子,并由其指使“金庆公司员工”哄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被害人的各类借款合同,随后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虚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由该组织另一头目罗嘉盛指使该组织骨干成员以负责“催收”,张镇源与罗嘉盛在组织中分管不同组织人员。

214专案涉及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强奸、抢劫、虚假诉讼等系列恶性案件46宗,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依法移送审查起诉28人。

2018年9月起,荔湾区法院分批次先后对移送起诉的28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先后作出一审判决,涉案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主犯罗嘉盛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罚金8万元。

据悉,办理214专案历时6个月,走访群众300余名,收集证据材料2000余份,捣毁犯罪窝点3处,依法扣押各类涉案借款合同共计500余份,合同标的涉案金额共计约3550万元。

套路:“催收”无果提起“虚假诉讼”获利

该犯罪组织人数较多,层级关系清晰,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分工明确,组织成员内部称罗嘉盛、张镇源为“大佬”“老板”“大哥”,形成以罗嘉盛、张镇源为领导者和组织者,以其他人员为组织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团伙先后成立了捷富公司、金庆公司,并借用纬恒公司的名义,与被害人签订“阴阳借款合同”之后,以“办理借款手续”为名,制造虚假银行账单流水,以备后期提起虚假诉讼,在催债未果之后,就以被害人签订的虚高借款合同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通过司法判决来实现“非法占有”之目的。

据悉,该组织嫌疑人及公司涉及多宗经济纠纷,通过民事诉讼“追索借贷债务”,且判决结果都以嫌疑人胜诉告终。该犯罪团伙通过“套路贷”的方式,从诱骗、强迫被害人签订“阴阳借款合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害被害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危害公共秩序,亵渎司法权威,严重妨害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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