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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涉黑专案:主犯熟悉金融业、反侦查意识极强,该案急需“突破口”

  • 来源:广东检察    2020/11/2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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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钟斌为首25人涉黑犯罪一案及黄鲲为首18人涉恶犯罪一案(合称“810”案)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对检察机关的罪名认定全部采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对钟斌等25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到二十年不等,对黄鲲等18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十一年不等。该案是以涉黑罪名起诉并判决的“套路贷”案件。

面对黑恶势力,无人退缩

组织结构庞大,人员关系复杂,暴力催收,软暴力滋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86亿余元,“套路贷”放贷资金累计3.52亿余元,被害人经济损失惨重、自杀身亡等严重恶果横亘在办案人员面前,面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的黑恶势力,检察官积极应战,分管副检察长亲自挂帅,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共配备检察官5人、检察官助理1人、书记员2人,誓破黑恶势力布下的迷障。为保证办案效果,检察机关派员远赴山东调研,汲取当地已判决“套路贷”涉黑恶案件的办案经验,强化对“套路贷”案件的直观认识,获得许多有益的办案思路。

专案组介入引导侦查20余次,通过关口前移,及时掌握公安机关的侦办情况,统筹建立定期与公安机关讨论机制、定期向上级汇报机制,边审查边补查,确保打准打狠、打深打透。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陈默介绍,“当时连续驻扎公安办案区半个月,每天晚上与侦查人员一起梳理当天获取的证据,研究下一步侦查方向,往往到凌晨2、3点才能休息,案件证据数量不断增加,从最初的的几十卷不断补充到最后起诉时的200多卷。”

“在案件的定性、取证以及处理方向上,院领导一直给予了我们准确的指导和坚定的支持,上级单位也不断在跟进这个案件的处理进程并提供支持,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大家上下齐心、团结一致的成果。”检察官邹方涛表示。

面对证据海海,敢闯敢干

“主犯钟斌是有金融业背景的知识分子,整个犯罪集团也是按照公司化经营,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需要找到突破口从而厘清脉络。”检察官陈默介绍。43名嫌疑人,200余卷案卷,37张光盘,100余万元被冻结涉案银行存款,24套被查封房产、14台车辆,1025人次借款、近400件涉案民事诉讼,海量的平台、财务U盾等电子数据,大家都知道这是“硬骨头”案,但是“办好案,办精品案”的信念支撑着办案人员抽丝剥茧,分析整合证据间的联系,找出有效信息,排除辩解,重构证据链条。

那么,如何厘清“套路贷”与“高利贷”、如何准确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考验着办案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

公诉阶段承办检察官饶继姬介绍,“由于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多以‘软暴力’实施犯罪,办案中审查行为特征时必须判定行为人的‘软暴力’是否已经达到认定犯罪的程度,我们当时梳理归纳了犯罪分子的各种催收手法,引导公安机关不断补强能呈现犯罪后果的证据,同时调取五区相关民事诉讼材料,掌握了犯罪分子长期滋扰他人生产、生活,以及利用司法公权力向被害人施压,进而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的行为特征。同时,重点审查了组织行为在地域、行业的影响力、对公权力的渗透等,确定了本案的危害性特征。”

“810”案侦办初期,“套路贷”诈骗在佛山市属新型犯罪,相关司法解释亦刚出台不久,概括性规定居多,细节性规定偏少,在“先了解他,才能打败他”的作战思路指引下,检察官全面掌握民间借贷、高利贷等的行规和习惯做法,不断从案件细节中挖掘“套路贷”的诈骗属性,从犯罪目的、放贷过程中的诱骗行为、人为制造还款障碍等方面识别犯罪分子的“套路陷阱”,并且在犯罪数额既未遂认定等方面,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确定计算方案,得到了一审法院判决的认同,也为后续的套路贷诈骗犯罪案件办理提供了样本。

面对犯罪分子,分类击破

涉黑恶犯罪分子要不要挽救,“810”案专案组给出了肯定的答案。检察机关在开庭前积极推进认罪认罚工作,多次召集辩护人听取意见,解释案件定罪量刑要素,在检察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最终“810”专案被告人共认罪认罚38人,认罪认罚率达88%.同时,针对部分未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专案组庭前召开多次研判会议,做好应对方案,精准预测争议焦点,使得公诉指控有重点、有节奏顺利进行,历经三天庭审对抗,部分被告人在庭审最后阶段选择认罪认罚,庭审公诉效果突出。

面对犯罪温床,打伞破网

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滋生、蔓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打掉浮在表面的黑恶势力只能“治标”,而“治本”则需要铲除其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庇护,把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全部清除干净,让整个社会生态得到净化。“810”专案办理过程中发现并发出保护伞线索7条、黑恶犯罪线索1条,经查办,6人获党纪处分,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使该案成为佛山市近年来打“伞”成效较为显著的典型案件之一。

携手社会治理,绝不袖手旁观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既要让每一宗黑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推敲,又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乱象敢监督,善监督,是检察机关不断思索的一大课题。专案组通过梳理分析“810”案件犯罪事实,发现禅城区金融活动监管方面存在亟需解决和规范的问题,因此检察官主动走访相关部门、查阅相关文件,发现相关部门存在前期排查困难、联动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遂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1份,被建议单位采纳。

对黑恶犯罪,佛山禅城区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面对涉案团伙错综复杂的人员关系、交叉重叠的犯罪事实、庞杂大量的证据材料,办案人员顶住压力、抽丝剥茧,强力配合,顺利突破审查困境,彰显了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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