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防御台风的通告

  • 来源:    2020/08/2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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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级以上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省有关单位:
8 月 17 日 17 时,热带低压位于湛江市东偏南方向约 1000 公里南海海面上(北纬 19.2 度、东经 120.8 度),中心最大风力 7 级(15 米/秒)。预计将以每小时 20 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 方向移动,24 小时内加强为今年第 7 号台风,逐步趋向我省中 西部海面,将于 19 日夜间以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10 级-12
级)正面袭击我省。
现就做好台风防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始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做到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加强 会商研判,紧盯台风发展动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做好防 御各项工作。
(二)各级应急管理、气象、水文、海洋、自然资源、住建、 水利、农业农村、交通、文旅等部门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台风影响地区市、县、镇主要领导不得同时离开 所辖区域,落实足够干部在岗备勤。加强指挥信息系统运行管理, 确保指挥顺畅。
(三)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做好渔船、渔排人员安全管理。
8 月 18 日 17 时前,在受台风影响的南海东北部、巴士海峡、琼 州海峡、北部湾海域和汕尾(不含)以西的珠江口、广东西部沿 海作业渔船要全部就近靠港或回港避风,渔排养殖人员上岸避 险。同时,要加强过往商船、海上作业平台等防风管理。
(四)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做好建筑工地和临时构筑物的安 全管控。加强工棚、脚手架、井架等设施和塔吊、龙门吊、升降 机等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组织对简易建筑物、交通指示 牌、电线杆、铁皮屋、彩钢瓦、广告牌、霓虹灯、水箱、宣传条 幅、塑料膜、遮阳网膜和树木等采取加固或者拆除措施。
(五)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加强海岛、滨海浴场、旅游景区 安全管控,适时采取关停措施,防止游客遇险。
(六)交通和海事部门要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适时关闭 跨海航线,确保交通安全。
(七)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库、水电站安全管理,做好中小河 流洪水、山洪灾害防御。同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住有利 时机科学蓄水保水。
(八)消防救援部门要向重点区域科学前置救援队伍和装 备,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同时,要提醒公众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合理安排出行,尽量 避开受影响区域;及时搬移屋顶、窗口、阳台处的花盆、悬吊物 等;及时检查门窗、室外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的安全,并提前 做好加固;台风影响期间尽量待在坚固的房屋内,不要外出。危 险区域的群众要熟悉自救互救知识和转移避险路线,一旦发生险 情果断转移。
各地、各有关单位如遇突发情况应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 告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值班电话:020-83160888,传真 020-83160800)。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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