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 实习生 杨静雨 记者 彭桂红 通讯员 王一琳 陈泽萍)8月19日下午,罗湖交警情报分中心在开展视频查缉工作中,依托警务平台接收到一辆车辆号为粤B***11的黄牌客运车辆存在逾期未报废的预警提醒,并且该车在罗湖辖区内存在行驶轨迹。
发现该情况后,罗湖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一方面指派情报警务人员对该车进行视频布控,加强对目标车辆行驶轨迹的动态跟踪;另一方面,根据该车出现的辖区范围,即时发送指令给东门中队执勤警力前往拦截查处。
经过视频追踪及路面警力的搜索排查,最终在辖区人民南路某酒店附近成功查获目标车辆。经交警现场核实,该车强制报废时间本为今年7月,而驾驶员在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情况下仍继续驾驶该车上路行驶,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现场交警已依法扣留该车,并将车辆驾驶员带回交警队做进一步处理。记者获悉,下一步,罗湖交警将继续强化重点隐患车辆整治行动,加强重点车辆精准打击力度,不断净化辖区道路环境,切实营造辖区良好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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