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心这块地启动房屋征收补偿签约 提前完成搬迁有奖励

  • 来源:晶报    2020/05/09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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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家园网讯:5月7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书,征收范围为布心片区05-07地块高中新建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图内的被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自5月7日起至8月4日。记者从此前已发布的征收补偿方案了解到,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提前完成搬迁的最高按照补偿金额的5%给予奖励。

因布心片区05-07地块高中新建工程项目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现决定依法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征收范围为布心片区05-07地块高中新建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图内的被征收房屋。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自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8月4日。

征收补偿方案方面,此前公布的《布心片区05-07地块高中新建工程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显示,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以及符合规定的合法使用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92号)规定的其他应补偿内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此外,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含60日)完成签约并在补偿协议约定时限内腾空、移交房屋及交付产权注销相关资料的,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补偿金额的5%给予奖励;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至90日内(含90日)完成签约并在补偿协议约定时限内腾空、移交房屋及交付产权注销相关资料的,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补偿金额的3%给予奖励;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90日后完成签约的,不给予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征收实施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房屋转让和《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92号)第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行为。

决定书中还提到,对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92号)有关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区人民政府和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而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晶报 编辑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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