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介入推广
苏宁家乐福超市、天虹超市……疫情期间,深圳“共享用工”兴起,劳动力富余企业与紧缺企业之间,实行员工共享。但与此同时,员工劳动关系如何厘清、出现纠纷该如何解决、后续该如何监管等问题频频出现,带来诸多困扰。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深圳多区打出“政府牌”,助推“共享用工”。
深圳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联同街道劳动部门3月2日开始全面摸底排查受疫情影响导致辖区内企业开工不足以及存在劳动力富余闲置的情况,建立富余劳动力供给台账。排查发现,南湾街道黄金谷金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有富余员工411人。经劳动部门牵线对接,3月9日,平湖街道聚飞光电公司、南湾街道黄金谷金业公司与36名劳动者签订了三方员工共享协议。
深圳罗湖区则搭建了“用工余缺调剂”平台。3月16日,罗湖区人力局发布“用工余缺调剂”告示,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及劳动力闲置企业,均可将信息发送至该局专用邮箱。该局根据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的业务特点,安排双方企业联系对接。
规范合同模板
福田区一家电子企业与罗湖区一家餐饮企业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但因为员工的保险问题,企业磋商了十几天还没达成一致。“企业咨询了我们,我们给他们推荐了解决方案。”罗湖区人力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针对“共享员工”中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保险、工资等问题,政府同时提供了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协议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参考文本,明确了在共享期间员工借用期限、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员工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争议处理等内容。
“合同模板里提出,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没有改变。假设员工在‘共享’期间发生了工伤,派出单位将根据劳动合同进行工伤赔付,用工单位也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在保险承担的范围内仍赔付不足,则两家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企业也可以就该问题提前在合同中进行协商约定保险方式。在原先工伤保险的基础上,给派过去的员工再购买一份人身险,这种也是比较好的解决方式。”罗湖区人力局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罗湖区公告仅发出一天,就已经收到四家企业的咨询。政府正在了解需求,安排对接。人力部门同时规定,劳动富余企业不能借此盈利。该负责人介绍,企业对接成功后,政府还会做好后续用工监管,比如有没有违规的劳务派遣,派出企业有没有借此收取“管理费”等。
来源:羊城晚报 记者 林园 编辑 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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