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金融扶持政策吸引超500家企业申请

  • 来源:罗湖社区家园报    2020/03/13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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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家园网讯: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人们正常生活的节奏,更是打乱了中小微企业的正常营业节奏,面临着收支不平衡、现金流紧张、资金链断裂的困难。为实现金融精准帮扶,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3月9日下午,“银暖万企行在罗湖——深圳银行业战‘疫’行动之惠·易·罗湖”双周发布专场在罗湖区笋岗街道举行,活动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同主办,搭建了“线上+线下”的系列银企对接平台,9家金融机构出席推出“抗疫”产品,并与15家企业现场签约,发放贷款金额达3.82亿元。

此外,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在现场分别对市政府“惠企十六条”、罗湖区金融产业扶持政策进行详细解读,让罗湖辖区中小微企业更加深入地了解惠企政策,并鼓励企业依实际情况申请金融扶持。

→罗湖区金融服务署署长郭桂林介绍罗湖区抗疫专项扶持政策。

罗湖金融扶持惠企也惠银

作为深圳金融、商业的起源地,作为深圳传统金融强区,日前,罗湖区也提出《十条措施》。“罗湖区推出稳企稳岗十条措施,包括‘五个亿元计划’和‘五个专项服务’,政企共济,共战疫情。”罗湖区金融服务署署长郭桂林在“双周发布”上介绍,“五个亿元计划”分别是“亿元防疫补贴计划”“亿元租金减免计划”“亿元稳企援助计划”“亿元金融扶持计划”“亿元稳增长奖励计划”,“五个专项服务”分别是“提供防疫指导专项服务”“提供政务直通专项服务”“提供银企对接专项服务”“提供劳务招聘专项服务”“提供司法援助专项服务”。在“亿元金融扶持计划”中,罗湖区将计划详细落实,既惠企也惠银。

通过降低企业贷款成本、担保成本以及鼓励民营企业发债,从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从鼓励融资担保服务和保险增信服务两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提高企业融资信用;鼓励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统一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对企业自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给予保费一定比例的扶持;同时,对抗疫杰出金融机构进行表彰,通过2020年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并在后续合作予以优先考虑。据罗湖区金融服务署相关人员介绍,目前已有超500家企业提交申请,惠及辖区内除房地产外所有产业。

“线上+线下”银企对接专项服务

罗湖区拥有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农商行、国信证券、国任保险、华安保险、高新投等一批监管机构、龙头企业和众多金融法人机构,金融业总资产占全市的1/3。2019年辖区本地生产总值(GDP)为2390.26亿元,同比增长6.8%;其中金融业实现增加值809.15亿元,占GDP的比重高达33.85%,增长8.2%,拉动GDP增长2.7个百分点。金融业一直是罗湖动力最足、增长最快的发展引擎。

通过本次“双周发布”,罗湖区提供“线上+线下”的银企对接专项服务,此外,郭桂林透露:“今年,罗湖区将分行业、分产品、分规模,组织不少于15场‘惠·易·罗湖’系列融资对接会,形式包含但不限于扶持政策宣讲、银企对接会、上市路演、IPO辅导、保险产品推广会。”其中,联合各大银行,组织银行业抗疫金融产品推介不少于6场;联合各大保险公司,组织复工复产保险推介不少于3场;联合各大证券公司、创投机构,组织上市辅导、IPO路演、创投对接会不少3场;其他综合性政策宣讲和融资对接会不少于3场。

焦点

亿元金融扶持计划

1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降低企业贷款成本。疫情防控期间,对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续贷、展期视同新增)的辖区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企业),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贴息支持。

降低企业担保成本。对通过深圳市高新投集团及其子公司获得贷款或担保贷款的辖区民营企业,按照企业在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实际担保费的30%-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民营企业发债。支持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罗湖区民营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及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发行各类债券和融资工具,按照发行规模的1%,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2

鼓励金融机构提高企业融资信用

鼓励融资担保服务。鼓励以高新投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为罗湖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按照贷款实际发生额的1.5‰给予融资担保机构资金扶持。

鼓励保险增信服务。对通过保证保险等产品协助辖区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辖区保险机构,若出现企业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时单笔最高予以50%的风险代偿,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

表彰抗疫杰出金融机构

鼓励辖区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开发特色金融产品、设置专项信贷额度、给予专项利率优惠、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予以还款展期宽限、减免罚息等支持,对力度较大、效果明显的,通过2020年专项资金给予支持表彰,并在后续合作中予以优先考虑。

4

鼓励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对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出口企业,及对中小外贸企业(年出口额在1000万至1亿美元之间的企业)出口新兴市场政治风险搭建统保平台,统一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对企业自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给予保费40%的扶持,同一保单在市区两级所获得的保费扶持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保费金额,单家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50万元。

来源:罗湖社区家园报 记者 谢粤蕾 编辑 刘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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