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宗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一审宣判

  •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20/02/15 09:25

    分享到:

罗湖家园网讯:2月13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法院”)通过远程庭审技术,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宗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对被告人张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该案也是深圳法院公开宣判的首宗涉疫情刑事案件。

经罗湖法院审理查明,在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张某得知很多群众有求购口罩的需要,遂产生通过微信实施诈骗的念头。1月26日,被告人张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次日,被告人张某通过微信与被害人李某取得联系,双方谈好了口罩的购买价格及交易方式。

1月30日,在李某按约定从广东揭阳前往深圳购买口罩途中,张某提出要先付定金,李某委托朋友郑某向被告人张某转账人民币8000元。张某收钱后将李某微信拉黑,并开启飞行模式拒绝与被害人联系。当日22时许,李某报警。1月31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张某抓获,当场缴获涉案通讯工具手机一部。归案后,被告人张某与公安人员一同到银行,取出8000元归还给被害人。

罗湖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疫情用品的名义进行诈骗,依法应从重处罚;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依法上缴国库。

此外,记者获悉,因疫情防控需要,罗湖法院通过网络远程庭审技术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院设置主场由法官主持庭审,在看守所设立分场,通过网络视频连接实行“无接触式”开庭审理。

来源:深圳特区报 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罗云 编辑 刘嘉敏

手机扫扫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