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伞”数量位居各区前列 罗湖连续侦办典型案件

  • 来源:罗湖社区家园报    2019/12/1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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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湖家园网讯:今年以来,罗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其作为区委中心工作来抓,协调各部门力量,举全区之力顶格谋划推动,全区形成了区委全面抓总,政法委牵头部署,各单位协同作战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罗湖区坚持依法严惩、深挖彻查,坚持“边扫边建”,突出综合治理,广泛宣传发动。尤其是打掉布吉海鲜市场“海鲜霸”和侦破新型“套路贷”诈骗,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其中,罗湖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共查处“保护伞”案件19件19人,打“伞”数量位居全市各区前列。

  落实逐案过筛、协同办案机制

  扩大打“伞”战果

  罗湖区纪委监委紧盯前期已被打掉的各类涉黑团伙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深挖马某某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团伙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对违反工作纪律的4名民警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严查以卢某某为首的强迫交易恶势力团伙背后的相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立案15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留党察看及政务撤职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其余人员移交有管理权限的单位严肃处理。

  同时,不断完善与公安机关信息通报机制和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移交、查处反馈机制,在查处布吉农批市场海鲜霸案件中与罗湖公安分局落实“四同步”协同办案机制,及时移交线索,在调查取证上加强配合,互相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多次与罗湖公安分局召开协调会,督促落实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未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的背书通报制度。

  落实督导约谈机制

  及时补齐短板

  针对部门街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摸排数为零的情况,罗湖区纪委监委通过约谈街道纪工委书记、召开督导专题会议等方式,督导各街道加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摸排和移送,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线索摸排指导。目前督导工作取得良好成效,10个街道均实现问题线索摸排破零目标。

  针对社区股份公司侵吞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犯罪多发问题,罗湖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案件剖析,分析发现体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推动国资集资局等有关部门整改落实,通过修订罗湖区扶持股份合作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升级完善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四个平台”,探索由第三方机构加强资金审计等方式,加强社区股份公司的监管。

  例如,针对今年办理的布吉海鲜霸“保护伞”案件,督促建议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布吉农批市场改造为契机,推进行业整治,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和菜篮子安全。

  除了加强打击力度外,罗湖区纪委监委还持续加大力度宣传扫黑除恶、打击“保护伞”典型案例、工作成效、亮点、经验做法等,营造良好氛围。例如,在公众号转发《识破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铲除通风报信“内鬼”》《图解扫黑除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表现有哪些》等文章,通过“廉洁罗湖”微信公众号、罗湖政府在线、手机短信息等方式向全区干部职工发送扫黑除恶、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相关内容13000余次,印发专题海报宣传画15000余份,在全区上下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典型案例

  打掉布吉海鲜市场“海鲜霸”

  2018年12月29日,罗湖区公安分局根据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在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攻坚队的统筹指挥下,联合网警、特警等多部门在深圳罗湖区、龙岗区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同时行动,成功打掉一个长期盘踞在布吉海鲜市场,以卢某起(绰号“老五”)为首的“非法垄断市场”恶势力犯罪集团,共计抓捕犯罪嫌疑人40余人,查封场所5处,现已刑事拘留36人,逮捕23人。

  本案主要嫌疑人卢某起(男,54岁)原是布吉农批中心海鲜批发市场的一名普通商户。2016年起,卢某起纠集、组织陈某文等人成立“四享利腾”(贝类)、“合信”(虾类)、“永昌盛”(鱼类)三家水产公司。在卢某起的幕后指挥和操控下,伙同市场工作人员陈某雄等人,采取对市场商户频繁检测、选择性检测等手段,以检测后水产氯霉素等指标超标为由,肆意对商户罚款、扣押销毁水产、停业整顿等,以此逼迫商户去卢某起的3家水产公司进货,达到垄断市场目的。

  市场的鱼、虾、贝类等水产垄断形成后,布吉海鲜批发市场的鱼虾贝类水产交易锐减,市场大部分商户反映自己销量下降一半以上,市场水产价格平均比周边批发市场单价贵1-2元,市场丧失活力及竞争力,市场客户大量流失去东莞太平等其他批发市场拿货。据经营水产的商户介绍,从老五的公司拿货才可以卖,不然的话就会被拉到垃圾场销毁掉,且每车货要多交好几百的检测费,以及每斤水产另外还要收取中介费,“商户拿货的价格高,卖出的价格自然也相对高,单价要至少高出一两元的,很多酒楼餐馆的客户无奈选择其他市场拿货。

  在“海鲜霸”团伙被抓后,在运输车辆进入市场没有了之前强迫缴纳的检测费以及中介费。“没有这一两块钱的差价,我们拿货再卖也就少了这部分差价,而且厂商一车也节省了七八百元,也就愿意多来,市场的水产货也就更足了,自然也能卖得便宜些。”商户王女士笑着说。“比去年这个时候海鲜的品类多了,价格相对也低了一点,每次买菜可节省5块钱左右。”一位正在挑选活鱼的黄大妈坦言道,扫黑除恶让人民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侦破新型“套路贷”诈骗

  近年来频繁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套路贷”。所谓“套路贷”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虚增信用额度”“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实质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的骗局。

  2月底,罗湖分局在扫黑除恶摸排工作中,成功侦破一起“套路贷”诈骗案件,打掉一个以贺某刚为首的“套路贷”涉恶团伙,刑事拘留5人。经侦查发现,贺某刚纠合赵某其(女,25岁)、朱某标(男,31岁)、石某(男,32岁)、刘某涛(男,33岁)等人,成立“深圳楼缘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能帮别人办理高额贷款,后通过购房抵押银行贷款方式实施诈骗的事实。2月28日,专案组民警进行收网将贺某刚、赵某其、朱某标、石某、刘某涛抓获归案。

  以往普通的“套路贷”是以房产等有一定资产的人员作为对象,通过“套路”令受害人背负高额债务,不断催债,最终将受害人资产占为己有。而本案,受害人无需具备一定资产,只需要有贷款需求就符合条件。犯罪嫌疑人贺某刚等人通过婚姻登记、垫付首付款购买房产、办理入职购买社保等手段,将被害人包装成为有一定资产的人,再进行设计“套路”催还垫付款等手段,后带受害人到各大银行办理信用贷款、车贷等,将受害人所得贷款占为己有。

  来源:罗湖社区家园报 记者 张一鎏 通讯员 陈雪文 肖青 魏巍 编辑 时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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