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十年拉据旧改项目“获新生”:被征收人按套内面积1:1获补偿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9/08/3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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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家园网讯:曾拖了10年未能顺利实施的深圳木头龙旧改项目,迎来了新的进展。

8月30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罗湖区木头龙片区零星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意见的通告。

就在此前的8月8日,深圳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罗湖区翠竹街道木头龙片区零星房屋征收提示》,指出木头龙片区零星房屋征收已确定为2019年度罗湖区零星急需项目,项目征收范围已确定。

早在2010年,木头龙小区就被列入了当年深圳城市更新单元第一批计划项目。

小区共1340户业主,到2015年,签约率已经超过了90%。根据深圳城市更新的相关规定,签约面积和签约人数均需要达到100%,旧改项目才能启动。

但直到今年,木头龙小区仍有4户业主未签约。

罗湖区政府介入以后,上述《补偿方案》指出,征收被征收人合法所有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

如选择货币补偿,对于商品性质房屋(“红本”)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

如选择产权调换,住宅类房屋按被征收房屋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1∶1.2予以产权调换,或按被征收房屋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套内建筑面积1:1予以产权调换。

这基本与深圳的棚改安置补偿标准相当——对于搬迁安置补偿和奖励标准,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的比例,奖励权利主体每套住房增购不超过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在深圳,棚改以公共利益为目的,采取政府主导,以人才住户专营机构为主,其他企业可参与,也并无100%签约率的严格要求。

相比较而言,旧改采取的是一种更加市场化的方式,补偿标准由项目实施主体与业主进行协商,并通过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予以约定。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总监何倩茹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正是因为旧改有得商量,一般情况下旧改的赔偿条件相比于棚改更好一些,但也导致一些业主向开发商“漫天要价”,谈不拢的情况下就拖慢了整体进程。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已经签约的业主,通过规划方案审批的,应该仍然按照旧改的赔偿,新老划断后,未签约的业主按照此次补偿方案,参照棚改政策来获得补偿。

旧改迟迟改不动,从经济帐的角度来看,损失有多大?

根据《南方都市报》2016年的报道,承担木头龙旧改项目的开发商益田集团,每年向已经签约搬迁出小区的业主支付租金,最早动迁是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每年支付租金在七八千万元。2015年租金由60元每平方米提高到70元每平方米,年支付租金也上涨至一亿元左右。

对于已经签约的租户而言,尽管能获得一定的租金补偿,但很多人付出的代价是迟迟享受不到预期中的新居。

再从房屋长达约10年的空置期来看,每年又是一笔巨大的浪费。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100%签约率照顾到了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但却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就算签约比例要求降到95%,都将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希望木头龙旧改能够成为推动深圳修改相关立法的一个契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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