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家园网讯:7月30日,全市法律专务工作现场会在罗湖管理中心大厦召开。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副局长蒋小文,罗湖区副区长文忠,市法律顾问室处长袁中毅及全市各区司法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机构改革后,各区司法局面临的法制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法律专务队伍建设等问题,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罗湖区司法局在借鉴市司法局法律专务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本区实际创新、提升法律专务管理的做法获市司法局的高度评价。会上,罗湖区司法局局长谌小林从三个方面,向各区交流汇报了法律专务“罗湖经验”。
深度参与区中心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罗湖区司法局深入分析、精准掌握罗湖振兴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以担使命、顾大局、抓创新的工作理念,着力抓好“三大转变”,即:从“被动法律审查”转向“主动参与谋划”、从“功成必须有我”转向“功成不必在我”、从“守住底线不出事”转向“不碰红线干成事”,通过主动作为、建章立制、改革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系列成绩。如奠定了“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的法律基础,推动困扰罗湖多年的烂尾楼盘活、历史遗留土地问题等难题取得关键性突破。同时,推动建立重点工作领域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和全区政府合同监管机制,有效防控政府法律风险,减少政府合同纠纷,杜绝合同签订履行各种乱象。2017至2018年,罗湖区连续两年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中排名各区第一。
抓好机构改革契机,优化机构设置与职能分工。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组建的罗湖区司法局各项业务迅速由物理整合转向化学反应,科室之间既有职责分工又有密切配合,顺利承接了原区司法局、原区法制办的各项工作。其中专门设立三个法制科室,为全区法治建设配足专业力量。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法律专务管理体系。在法治队伍建设方面,多年来,罗湖区一直走在全市前列。2007年,罗湖区领先全市各区,率先推行专职法律顾问制度(现已更名为“法律专务”),12年来队伍逐渐壮大,现已形成一支较为成熟的法律专务队伍,其中70%以上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所有法律专务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区别于外聘的法律顾问,法律专务由区司法局直接聘用,全职从事政府法律事务,真正实现专业性和稳定性高度融合,为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提供精准法治保障。
谌小林介绍,下一步,罗湖区司法局将推动全区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来源:深圳商报 记者 王斗天 通讯员 张凯源 邱盈 编辑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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