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突发事故不用方!有它在,妥妥的!

  • 来源:    2017/01/1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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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突发事故不用方!有它在,妥妥的!

俗话说:“天有不测之风云”,有时候人倒霉起来了比什么都可怕! 但是朋友莫方!有了罗湖区慈善会推出的这个《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关于自然灾害和突发性重大事故救助暂行办法》,将会帮您渡过难关。

本《办法》救助范围分生活救助医疗救助

自然灾害是指局部的一般性自然灾害。突发性重大事故主要是指一般性安全事故,不包括应由单位或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工伤和交通事故,但事故责任人逃逸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除外。


只要您是在罗湖区域内遭受自然灾害或者遭遇突发性重大事故,

家庭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就可以申请生活救助金。

注:非户籍居民也可以申请哦!

如果您成功申请到生活救助金,将会领取到不超过3000元的救助金,记住,每户每年只能申请一次,请把需要让给更多的人。

如果您是因为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受伤无力医治时,可以申请医疗救助金。

医疗救助的对象必须满足:

1、在深圳市内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或经本市三级医院、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推荐到市外医疗机构接收治疗

2、且自费医疗费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

3、是在费用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另外,为了提高救助金的使用效率,同一疾病当年不能重复申请资助哦。

成功获得资助的对象,将会得到自费医疗部分的10%救助,但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好啦,接下来就是大家最关心的如何去申请这笔救助金的步骤了。 首先,由您本人或家属到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发生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表》

2.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发生自然灾害或事故的相关证明或医院诊断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受助家庭户口簿或受助人身份证,申请监护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

4、医院出具的收费收据;

5、银行账户信息

社区工作站将会对您的资料进行初审,并报街道办事处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报送区慈善会审批;每月符合条件者,按先申请先受理的办理原则。

如果您申请审批通过后,慈善会将直接把资助金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上。

最后,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罗湖区慈善会0755-25549993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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