笋岗小学学校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公告

  • 来源:    2014/01/0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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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满足社会群体的健身需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罗湖”的战略决策,充分利用学校的体育健身场所,构建开放的教育,实现学校与社区互动,促进罗湖社会的全面发展。结合我校现有体育教学场所的情况,本着在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开放时间与教学时间错开,开放不易对锻炼者造成伤害的设施。为社会群体提供相应的活动场所,同时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以达到体育资源与社会共享的目的。在满足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的情况下,决定对体育场所向社会群众实行定点开放,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1、工作日: 上午6:30——7:30 下午18:00——19:00

  2、双休日及寒暑假:上午6:00——8:00 下午16:00——19:00

  二、开放地点:

  塑胶田径场、足球场。

  三、管理要求:

  1、活动人员需要到所属社区办理健身卡,且无任何不良记录。

  2、原则上学校接受身体健康且购买有人身保险的社区居民进校健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易突发的重症疾病患者建议不要进校锻炼。

  3、未成年人进入校园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进行健身。

  4、社区居民需至所在社区办理健身卡(贴本人照片),凭健身卡在开放时间段进入校园体育活动场所健身。

  5、来校健身活动者应配合学校保安人员及场所工作人员的管理,按要求出示健身卡,学生须提供学生证,居民提供健身卡,并在校门值班室做好登记手续方能入园锻炼,无证件者或不是持本人证件者禁止入校。

  6、学校周边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组织来校健身,需先与学校联系,经学校同意后持单位、组织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或工作证集体在约定的时间里进入校园开展健身活动。

  7、来校健身活动者,须穿着便于运动的服装进入校园进行健身。不得穿钉鞋和装有铁掌的鞋子进入场所,锻炼器材自备。

  8、凡持卡进入我校进行健身的社会群众,应遵守我校相关的规章制度与要求。不得从事非法聚会与违法活动,并自觉接受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对个别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校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场所活动或责令其离开学校场所,未经允许,严禁进入学校教学区、办公区等。

  9、健身者须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活动并按时离场。

  10、管理人员每天在开放之前认真检查场所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维修,防止发生因场所设施引起的伤害事故,同时认真填写记录表。

  11、进校健身者需举止文明,爱护场所设施,对有意破坏体育设施及其他设备设施者,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学校体育场馆及其他设施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等非法活动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因不服从管理或违反管理制度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2、健身者应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在开放场所活动时,若不慎发生意外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3、参加健身的居民不得从事不健康活动,每位健身者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如出现个人物品被盗、丢失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14、参加健身的人员,要讲文明、懂礼貌、互敬互爱、互让互谅、尊老爱幼、团结协作,创建和谐健身环境。

  15、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严禁进入校园。宠物不得带入校园。

  16、学校在紧急状态条件下和体育场所设施维修、维护期间,可以公告暂停体育场所对外开放。

  四、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组织来校健身预约电话:(0755)82410599

  深圳市笋岗小学

  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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