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家园网讯:罗湖区昨天下午召开全面推进社区自治工作会议,正式实施《关于全面推进社区自治的指导意见》的1号文件。根据该《指导意见》,从现在起,罗湖区将用2至3年时间,建立政府与社区合作型社区治理模式,这是该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公民社会转型的一项重要举措。
罗湖区委书记刘学强在会上强调,社区自治是当前公民社会转型的内在要求,也是基层民主发展的必然趋势。他还说,目前罗湖区正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靓城市,做足市场”,而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先做实社区。他希望辖区各社区在推行社区自治过程中,能够“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只有实招多,才能实效多。
罗湖区区长鲁毅也表示,要通过社区自治,进一步畅通社区民意表达、诉求反馈、居民服务、矛盾调解等渠道,优化社区自治效果。同时,加强公民意识和市民素质培养。
市民政局副局长祖玉琴对罗湖推行社区自治予以高度评价,她说,罗湖区在全市率先推行社区自治,是为各区做了表率,带了好头。她同时希望,未来罗湖能够创出经验,产生示范效应。
据介绍,未来2至3年,罗湖区将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并加强与社区的合作,通过社区资源整合,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以居委会为主体的多层次多结构社区自治体系,完成政府与社区合作型的社区治理模式。接下来,罗湖区将用更长时间,让基层民主得到充分发育,使社区内各类自治组织、公益组织、中介组织、市场组织的资源能够互补,共治共享,最终实现社区主导与政府支持型的治理模式。
为了尽快实现此目标,罗湖区近期将成立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居委会为主体、社区工作站为支撑,同时吸收业主委员会等各类民间组织、兴趣协会和辖区各界共同参与的社区自治协调委员会,培养、选拔一批社区自治带头人。在此期间,罗湖将加强公民意识和市民素质的培养,尤其是外来流动人员的文明行为规范和依法履行义务的教育。
在推行社区自治过程中,罗湖区将重点发挥5大平台的作用,包括社区党组织平台、居委会平台、集体股份公司平台、业委会平台和群团组织平台,其中党组织将起核心平台作用,通过社区党组织,把工作站、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辖区企业和义工等纳入社区治理网络,同时依托党员议事会、党员会客厅等平台,积极引导和推进社区自治。
罗湖区已将本月作为“社区自治活动月”,接下来该区还将围绕社区自治这一主题,在社区开展知识讲座、百姓讲坛、法律咨询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广大社区自治队伍和群众参与。通过举办主题活动,不断强化居民的社区自治理念和家园爱护意识。今年底,罗湖区还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社区自治水平。
来源:深圳特区报 记者 袁粮钢 戴晓蓉 编辑 冬日
